关于采购五华区2021年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的第二次询价公告
为做好五华区畜牧兽医管理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经五华区农业农村局研究,决定采购兽医社会服务,协助开展五华区疫病监测采样、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非洲猪瘟日排查及产地检疫协检等工作,特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参加询价。
一、 项目名称
五华区2021年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
二、 项目概况
(一)服务地点:五华区西翥街道辖区。
(二)采购预算:项目预算350000元。
(三)资金来源:区级财政预算拨款。
(四)服务期限:一年
(五)采购内容:
1. 除春秋防抗体采样监测以外采样:非洲马瘟监测,采集全血及分离血清各10份、虫媒5份;牛结节性皮肤病监测,采集全血及分离血清各10份、虫媒5份;山羊布病监测,采集山羊全血并分离血清2000份。
2.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对辖区内病死畜禽进行集中统一无害化处理(2020年处理269头病死畜禽)。
3. 非洲猪瘟日排查:对五华区西翥11个社区每周至少进行1次非洲猪瘟排查,并填写相关信息表。
4. 产地检疫协检:开展五华辖区产地检疫点协检服务,包括动物健康检查、车辆消毒、场地消毒、信息收集整理编报等工作。需第三方机构派驻4名专业兽医人员驻点开展工作,其中厂口检疫点2人、区级办公区检疫点2人。
(六)合同履行期限及投标要求:合同签订后各单项工作拨付50%经费,合同结束前三个月内根据工作完成情况拨付剩余尾款。
三、 报价方条件和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具有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供货能力且有良好信誉的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经营资质、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2018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2018年以后成立的从成立之日起算);
5. 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6. 在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本次采购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九条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和中小企业。
2.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三)报价方提供诚信承诺。报价方需对本次投标情况进行诚信承诺(详见附件)。
(四)本次询价既接受联合报价,也接受分开报价。
四、 申报材料
(一)报价方需提供总价及各单项工作书面报价表(一式三份),无固定表格形式。
(二)报价方条件和要求中(一)、(二)、(三)条件的证明资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两份)。
五、 申报时间和时限
从对外公布之日起接受投标咨询,采购方于2021年5月25日14:00—16:00集中接收投标单位申报资料。
六、 申报地点
昆明市五华区农业农村局303室(昆明市龙泉路536号)
七、 其他事项
五华区农业农村局将审核并综合评议各报价方情况,以同等条件下“商品技术参数达标,质优价低中标”为基本原则,对报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主体,并对外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采购手续。本次采购中还没有明确的要求,以五华区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采购方答复要求为准。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0871-63620619
喻老师 0871-68337739
附件:
诚信承诺书
昆明市五华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