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吉街道街道办事处机构设置及职责
一、 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省、市、区政府的决定、命令,依法履行区政府赋予的行政事务服务工作。
(二)服务辖区经济发展,采集企业信息、促进项目发展、服务驻区企业、优化投资环境。
(三)强化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城市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美化绿化等工作。
(四)依法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滇池管理、劳动保障、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辖区森林防火、防汛、防震、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等工作。
(五)组织协调执法工作。逐步推行一支队伍管执法工作。组织协调行政执法工作,监督其他派出(派驻)到街道各类执法队伍的执法工作。
(六)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社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组织辖区单位、居民和志愿者队伍为社区发展服务。
(七)负责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
(八)推进居民自治,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推动形成社区共治合力。
(九)推动社区群众性文化、教育体育、科技科普以及卫生健康等服务事业的发展,组织开展好相关活动,推动社区公益事业发展。
(十)组织开展公共服务,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卫生健康、教育、住房保障、便民服务等政策,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合法权益。
(十一)做好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相关工作,组织协调矛盾纠纷多元化工作、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等。
(十二)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机构设置
普吉街道办事处内设党工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经济服务科、便民服务大厅、农林水务科、城市建设管理科、社会事务管理科、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三资中心、安监站10个科室,以及区职能部门下设的财政所、统计站、土管所、司法所4个站所。普吉城管综合执法中队于2016年12月下划到办事处管理。
三、 办公时间及地址
地址:同心路43号
办公时间:9:00-12:00;13:30-17:00
四、 联系方式
电话:68305909(工作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
五、 单位负责人
街道党工委书记:何雍明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主持工作):杨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