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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5177-202011-342524 主题分类: 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机构: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0-11-26 14:26
名 称: 昆明市五华区2018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昆明市五华区2018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发布时间:2020-11-26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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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及云南省审计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省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经中共五华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昆明市五华区审计局自2019年3月21日至2019年6月10日,对昆明市五华区2018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五华区财政局是我区宏观调控财政收支,贯彻执行财税政策,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财政资金等基础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加挂审计科牌子)、预算科、行政事业科(加挂社会保障科牌子)、综合科(加挂票据管理科牌子)、国库科、企业科等11个职能科室。

审计结果表明,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区财政局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依法理财,深化财税改革,增收节支,合理配置资源,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圆满完成各项收支任务,确保区级财政预算收支平衡。但在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建设、财政专户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规范的问题。

二、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购买服务方面未制定五华区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目录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文件要求,区财政局作为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管理部门,应根据指导目录,制定五华区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目录,明确政府购买服务的种类、性质、内容和绩效评价标准,并进行动态调整。审计发现2018年区财政局未制定五华区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目录。

(二)政府购买服务未制定协调配套的绩效评价体系及未纳入绩效管理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文件要求,区财政局在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中,应围绕政府购买服务流程、质量控制、监督管理、需求评估、成本核算、招投标管理和能力建设等环节建立协调配套的绩效评价体系,并将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财政资金绩效管理体系,建立绩效评价办法。审计发现2018年区财政局未制定与政府购买服务相协调配套的绩效评价体系也未纳入绩效管理。

(三)财政专户账务处理不规范

区财政局在土地规费收入专户、基本建设专户、住房资金代管专户、农民直补资金专户等专户的账务处理中,仅设置了银行存款和“暂存款”两个一级会计科目,将2018年拨入专户的资金全部计入“暂存款”科目贷方,以增加负债形式反映,将2018年拨出的资金全部计入“暂存款”科目借方,以减少负债形式反映。

在拨入资金中,包含有土地规费收入、利息收入、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财政拨入2018年国民经济计划建设资金等收入性质的资金;在拨出资金中,包含有拨付园投公司资本金、拨住建局城市提升改造工作经费、拨付住房补贴、拨教育局学校维修资金等支出性质的资金。财政仅在“暂存款”一个科目中记录资金的增减变动,未根据具体的拨入拨出资金的性质区分收入与支出,并设置相应的收入支出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只采用单一“暂存款”科目记账,无法对专户资金的收入支出情况进行完整全面的反映、核算。

(四)财政专户银行存款利息未及时上缴

2018年基本建设专户,本年产生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共计

1 293 903.13元,上缴银行存款利息收入1 066 795.75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未上缴当年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227 107.38 元。

2018年土地规费收入专户,本年产生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共计376 397.88元,上缴银行存款利息收入242 276.43 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未上缴当年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134 121.45 元。

综上,截止2018年12月31日,2018年财政专户资金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总计361 228.83元未上缴国库。

三、 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昆明市五华区审计局已依法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于政府购买服务方面未制定五华区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目录的问题,要求区财政局按照文件要求,建立健全机制,制定五华区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目录,明确政府购买服务的种类、性质、内容和绩效评价标准,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对政府购买服务未制定协调配套的绩效评价体系及未纳入绩效管理的问题,要求区财政局待省、市相关文件出台后,及时跟进和制定相配套的区级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体系及评价办法,对政府购买服务进行绩效考评;对于财政专户账务处理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区财政局及时清理各个专户中“暂存款”,根据具体的资金性质区分收入与支出,并设置相应的会计科目进行记录,对清理分类后性质仍然属于往来款性质的资金要及时清理结算,避免产生往来款长期挂账;对于财政专户银行存款利息未及时上缴的问题,要求区财政局将非税收入全部上缴国库。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建议:区财政局应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的制度建设,应及时跟进和制定相配套的区级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体系及评价办法,对政府购买服务进行绩效考评;规范财政专户账务处理,及时清理专户中暂存款项,根据资金性质区分收入和支出,合理设置会计科目进行核算;加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的管理,及时合理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四、 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财政局已着手进行整改。对于政府购买服务方面未制定五华区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目录的问题,五华区财政局于2019年9月印发了《五华区区本级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对政府购买服务未制定协调配套的绩效评价体系及未纳入绩效管理的问题,因截至目前省市还未出台相关政策,未整改完毕;对于财政专户账务处理不规范的问题,截至目前正在清理,未整改完毕;对于财政专户银行存款利息未及时上缴的问题,区财政已在审计期间--2019年4月9日将2018年未缴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全额缴入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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