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的第2018-6和2018-16项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2018)
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反馈(投诉)问题 | 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禁养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关闭或搬迁工作进展滞后的问题 |
整改目标 | 全面完成禁养区划定和禁养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关闭或搬迁工作,开展复查核查。 |
整改措施 | 1.印发五华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五华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养殖场所关闭或搬迁工作方案。2.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关闭或搬迁工作。3.加强联动,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分类处置,结合非洲猪瘟疫情防控稳步开展清理整治工作。 |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 于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了7家在禁养区内的养殖场和16家在限养区内无证无序、有明显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的关闭或搬迁工作。 |
责任单位、责任人及联系人 | 责任单位:五华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人:谢永芳 联系人:喻智贤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五华区农业农村局(龙泉路536号)。联系人员及电话:喻智贤0871-68337739 |
公示单位:五华区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2日
五华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的第2018-6和2018-16项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20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