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 www.kmwh.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主题分类: 2020年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0-10-30 11:10
名 称: 关于对政协五华区九届四次会议第20A25号提案的答复的函

关于对政协五华区九届四次会议第20A25号提案的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0-10-30 11:10     
字号:[ ]

关于对政协五华区九届四次会议  

第20A25号提案的答复的函


熊景杰委员:

您提出的《疫情之后“双创”服务平台的困境及建议》提案收悉,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 建议基本内容

受到新冠疫情影响,今年大部分中小企业生存艰难,虽然各双创平台响应国家号召,为在孵企业减免租金和一些综合费用,但仍然有企业退租导致平台企业入驻率下降,增加平台的运营成本,民营中小企业与双创平台行业都面临一场巨大的生存危机。希望区政府应从引导及政策落实上更加侧重于“双创”工作,重视双创工作与成果,对双创平台加大支持力度,争取减免3-6个月的房租,与小微企业共克时艰。

二、 办理情况及结果

(一)五华区双创工作的基本情况

为了响应国家和省市区政府倡导推进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部署,让创新创业成为五华区发展的新引擎,五华区通过不断制定完善政策体系,促进五华区双创工作的推进和发展。分别出台了《五华区贯彻落实昆明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五发〔2018〕5号)、《五华科技产业园关于促进园区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五产园委〔2018〕3号)、《五华科技产业园关于促进园区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五产园委〔2018〕9号)、《关于促进昆明国家广告产业园产业发展的暂行办法(章)》(五产园委〔2018〕13号)、《关于印发推动五华区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56条政策措施的通知》(五政发〔2019〕12号)、《五华科技产业园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暂行)》、《五华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招商引资项目代理中介奖励办法(试行)》,用制度保障辖区的双创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为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近年来,五华区通过自建以及依托社会资源建设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等新型创新创业服务平台,为创业团队、创业企业提供包含工作空间、网络空间、交流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等在内的各类创业场所,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创业服务平台。经多年的发展,五华区科技产业园、朗悦湾18号楼、科创大厦成为政府培育创新创业的孵化高地;辖区各大专院校创办的昆明理工大学科技园、云南财经大学云财电商众创空间、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青年众创空间等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大学生创新创业方面起到积极作用;北理工科技孵化器、成名广告园、优创空间、沃力空间、108智库等一批企业兴办的各具特色的孵化器、众创空间蓬勃发展。目前,辖区内拥有各级孵化器19家;众创空间68家。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入驻小微企业及团队1000余家,孵化面积超过30万平方米。“彩云之南,创意之滇”创客大赛、“春城创业荟”创新创业大赛、云南省创新创业大赛暨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云南地区赛均在辖区内举办,“双创”活动精彩纷呈,营造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

在《五华区贯彻落实昆明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中明确了“科技创新孵化众创空间不断拓展”的工作目标,对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建设给予资金扶持。同时,五华区科技产业园对入园企业也给予各方面的资金支持,例如:鼓励社会投资企业按照《昆明广告产业园建设规划》积极投资建设园区公共服务平台,经园区管委会确认,可给予一定标准的平台建设补助;凡入园企业使用公共服务平台的,给予一定标准的补助;对于成功申报国家、省、市各级众创空间和孵化器的园区企业,园区管委会也会给予相应的资金扶持;对园区孵化器、众创空间申报的国家、省、市各级项目予以资金支持和资源保障,充分发挥政策引导的作用,推动园区创新创业平台发展。

(二)疫情期间的工作情况

疫情期间,五华区科技和信息化局及五华科技产业园园区管委会为帮助双创平台和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带来影响,加快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区科技和信息化局针对认定的孵化器、众创空间兑现认定扶持21万元,五华科技产业园针对园区各类创新创业平台以及中小企业兑现产业扶持政策共142万元,针对园区内公共服务平台兑现平台租金补贴和载体建设补贴共计1099880元。

为深入贯彻落实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云南省人民政府于2020年2月11日制定出台的《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2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20〕4号)中要求对承租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房产的中小企业,可减免一个季度房租。同时,由于我区也于2020年2月11日制定发布了《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共渡难关的十条措施的通知》(五政办通〔2020〕8号),五华区十条措施中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对承租区国投公司、区园投公司等区级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符合条件的企业,免收1个月的房租。”,导致在前期应对新冠疫情工作中五华区与省、市政策出现差异。

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在今年7月份,我区已对房租减免政策进行了调整,要求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2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20〕4号)的相关要求,及时落实应对疫情租金减免工作,对承租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房产的中小企业,以顺延租金方式减免一个季度房租,切实减轻疫情对生产经营的影响,积极支持、协助企业复工复产共渡疫情难关。

三、 下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将根据国家《关于加快众创空间发展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出台新的政策指导文件,充分发挥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和驱动作用,继续推动众创空间向纵深发展,在现代服务业、电子信息等重点产业领域强化企业、科研机构和高校的协同创新,打造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众创空间,吸引更多科技人员投身科技型创新创业,促进人才、技术、资本等各类创新要素的高效配置和有效集成,推进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不断提升服务创新创业的能力和水平。

感谢您对五华区工作的监督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柳杨 150****8543)


五华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2020年9月25日


Copyright © 2012-2021 www.kmwh.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昆明市五华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备案号:滇ICP备05009273号-1

联系我们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华山西路1号五华区区级机关办公大楼

技术支持电话:0871-63632514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5301020002

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6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