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五华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9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五华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59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李桂琼代表,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人民中路旁胜利广场内路灯照灯问题》的建议已交由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对您所反映的胜利广场内路灯照灯问题,我局立即查阅资料,经查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要求,2015年下半年昆明市人民政府组织昆明市城管综执局委托云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抗战胜利纪念堂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同时,市人民政府于2016年9月22日召开会议要求抗战胜利纪念堂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由五华区政府负责并尽快组织实施;2016年11月4日五华区政府安排我局牵头负责,我局按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开展了抗战胜利纪念堂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完成了方案评审、意见征求、工程立项、工程设计、工程招投标等程序,经区发改局组织专家评审,批复工程总投资为2499.26万元(五发改投资〔2017〕4号),整治范围为抗战胜利纪念堂及英雄纪念碑周边,沿云瑞西路及云瑞东路道路两侧第一排建筑(长约780米);人民中路南侧(云瑞东路至文庙街)之间的老建筑;整治提升内容包括建筑立面、绿化景观、夜景亮化、市政道路石材铺装、架空线入地、规范防盗笼、指示牌、公共设施符号牌等。
2017年由我局牵头对胜利堂及周边实施改造提升工程,根据设计方案内容有庭院灯设计内容,并已对胜利堂广场实施照明灯安装,并顺利完工,但2018年因区委组织部实施“党建”主题公园建设被拆除,目前只有道路路灯。同时,经与代表初次对接,要求核算恢复费用,我局已于2020年9月14日联系施工单位重新对路灯及绿植恢复进行经费核算,经核算约需费用5万元;后续如需配合,我局将积极落实相关工作。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联系人:王汝坤 电话:64159997
五华区城市管理局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