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五华区卫生健康局托育机构卫生 评价结果公布
发布时间:2020-09-29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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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五华区卫生健康局托育机构卫生
评价结果公布
五华区卫生健康局依据《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卫生评价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要求,开展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五华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卫生评价工作组严格按照“五华区托育服务机构卫生评价计分表”,从环境卫生、个人卫生设施、饮食卫生、其他配备、卫生保健人员配备、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卫生保健制度等7项评价内容对春生婴幼儿托育成长园进行评价评分,并于2020年9月22日在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分值公示,经分值公示无异议,现将该托育机构的评价结果公布如下:
春生婴幼儿托育成长园卫生评价合格
昆明市五华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