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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5177-202009-416099 主题分类: 2020年
发布机构: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0-09-25 16:52
名 称: 关于对政协五华区九届四次会议第20D12号提案的答复的函

关于对政协五华区九届四次会议第20D12号提案的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0-09-25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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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科含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劳动纠纷化解调解前置模式的建议》提案收悉,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主要提出以下建议:

1.建议将多元化解劳动纠纷上升到社会治理的高度,增强创新意识,提高创新能力;

2.建议司法局加大对劳动纠纷调解工作的支持,通过专职调解员、律师调解中心增强劳动纠纷调解员力量,并完善以奖代补实施细则提高调解员积极性;

3.建议整合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企业调解组织、区域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律师调解工作室等调解资源,方便劳动争议双方就近调解,快速化解矛盾纠纷;

4.建议在总结案前调解经验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劳动纠纷化解调解前置模式,将劳动纠纷调解优先的精神落到实处;

5.建议加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将矛盾化解在源头;

6.建议与人民法院加强沟通,构建调、裁、审三位一体的劳动纠纷处理体系。

现将我局协同各协办单位将相关政策及开展工作回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五华区经济持续发展、产业结构不断调整,企业的转型、改制及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五华区务工,劳动关系的复杂性、多样性、特殊性使得劳资矛盾不断凸显。五华区劳动纠纷数量呈几何爆炸式增长,而且呈现出纠纷形式多样、纠纷内容日趋复杂等特点。五华区人社局按照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工作要求,与区司法局协调联动,积极实践运用新时期枫桥经验,充分发挥调解在纠纷解决中的基础性作用。2020年,区人社局在全省率先成立劳动纠纷调处科,通过整合部门职能、创新工作模式、畅通调解渠道、发动社会参与,有效维护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

一、劳动纠纷案件情况

一是案件数量高位运行,呈井喷式激增。以近三年为例,2018年,五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共收案432件,2019年收案752件,增幅达74%,劳动保障监察大队2018年接到投诉987件,2019年接到投诉件1650件,增幅为67%2020年,因受疫情影响,13月无法正常受理案件,从4月正常受理以来,疫情对企业的冲击,随之带来的劳动纠纷已逐渐显现,现平均每周受理仲裁案件20余件,监察投诉40余件。截止825日,共收仲裁案件702件,比2019年同期增长44%。监察投诉1057件,比2019年同期增长51%二是案件诉求复杂化、多样化。劳动纠纷诉求主要集中在拖欠工资、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支付劳动报酬(含加班工资、未休带薪年休假工资、绩效工资、奖金)、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确认劳动关系、社会保险赔付、工伤赔偿等方面,主要案由涉及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案件占比57.99%,双倍工资案件占比40.99%,劳动报酬案件占比81.29%。但从劳动者的诉求来看,多种诉求重叠的现象较为常见,劳动者往往提出数种诉讼请求,案件的仲裁请求呈现复杂化、多样化。三是案件办理难度增大。劳动纠纷案件的请求虽然整体来看较为集中,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竞业限制、劳务派遣等新诉求引发的新类型案件也日渐增多。尤其是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快速发展,基于互联网技术平台的新型行业和职业不断涌现,比如美团跑腿、外卖骑手、快递员等,新业态衍生出不少新型用工关系。其用工形式、管理模式、报酬支付等均显著不同于传统劳动关系,办理难度较大。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做法

面对日趋严峻的形势,五华区人社局坚持把民生为本的要求贯穿于劳动纠纷化解工作的全过程,不断完善多主体、多方式、多层次的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整合与优化劳动争议解纷资源,提高依法治理能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主要做法是:

(一) 全省首家设立劳动纠纷调处机构,维权服务更便捷

五华区人社局积极整合资源,报经区编委会审批同意,2020年在全省人社部门率先设立劳动纠纷调处科,也是全省唯一一个专门针对劳动纠纷预防、化解的专业科室。主要负责做好劳动纠纷排查、预防、诉前调解及劳动保障维权接待、咨询、案件受理、案件分流等工作。充分发挥调解在矛盾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为人民群众提供劳动争议维权多元解纷渠道。与区司法局联动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邀请律所派驻值班律师,提供免费法律咨询、风险预警等服务,着力打造一站式劳动维权便民服务平台。

(二)建立劳动维权综合服务窗口纠纷化解更高效

基于很多劳动者并不了解劳动保障监察及劳动争议仲裁的职责范围和区别,五华区人社局整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和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内部资源,开设集接待、咨询、接件、受理、分流、现场调解等业务的一体化劳动维权综合业务窗口,在窗口配备业务熟悉、责任心强的引导员,明确告知当事人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的职能、时效、程序等,引导当事人合理选择权利救济渠道,解决了原来劳动者和企业选择监察或仲裁权利救济渠道难的问题,也解决了当前全国、全省监察和仲裁普遍性存在的职能职责和业务交叉造成的机制性推诿扯皮现状,有效避免企业群众往返跑、反复投诉等问题发生,实现进一家门、办两家事

(三)探索案前非诉解纷工作模式,矛盾调处更柔和

以往按正常的劳动维权程序,无论是监察还是仲裁,均需要4560日,劳动仲裁走完一裁两审程序至少需要一年半载在这期间,不论是劳动者还是企业都将经历程序、时间、金钱、精力的多维损耗,往往两败俱伤。五华区人社局依托五华区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劳动纠纷调处科制定专门流程,把协商、调解作为监察、仲裁的前置程序,并贯穿于监察、仲裁全过程。案前调解打破了办案常规,采取对符合劳动纠纷受理条件的案件,征询当事人意愿在未正式立案前,即调配精通业务、熟悉政策、服务态度好的调解员,联系双方当事人并依照相关规定立即启动调解程序。调解过程中固定诉求和双方争议焦点,理清证据材料。同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宣传劳动法律法规,引导当事人理性维权,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简单争议实现了当天申请、即刻联系、及时协商,快速解决。目前,每件案前调解平均用时不超过10天,最快的一个半小时就能拿到拖欠工资,大大缩短了原本耗时漫长的程序。2020年上半年,五华区劳动争议调委会纳入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案件106件,奖励金额45400元,由于保障机制的完善,二季度相较于一季度奖励金额有极大增加,进一步提高了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

(四)创新诉前调解+仲裁确认工作机制,权益保障更充分

针对涉事双方达成和解后,调解协议不能及时履行的问题,创新诉前调解+仲裁确认工作机制,将人民调解协议内容固化为具有强制执行力的仲裁调解书,保障调解事项及时执行,避免劳资双方矛盾纠纷节外生枝。针对不愿意调解或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当事人,立即启动仲裁程序,现场发放仲裁相关法律文书,避免当事人反复折腾、来回跑路,实现了和谐化解、全程跟踪、案结事了的工作目标。

(五)将案前调解融入社会大调解体系,维权渠道更畅通

突出调解关口前移,着力筑牢化解矛盾前沿防线,通过依托人民调解委员会、企业调解组织、街道调解中心、司法所等基层调解机构,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共同参与矛盾调处。10家街道办事处设立劳动争议调解中心,与街道司法所形成联动调解机制;在云顺和等24家用工密集型企业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2019年在昆明市家具行业协会、餐饮协会行业协会等协会组织内全省首创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同时,上线劳动纠纷求助小程序,提供举报线索、申请预约调解,进一步拓宽劳动纠纷维权调解渠道。

(六)建立调解、仲裁、诉讼三位一体衔接机制,解纷方式更多元

案前调解的案件,调解成功当场制作调解协议书,并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仲裁院置换成调解书;调解不成功,则现场转入立案程序,当即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实现调解仲裁的无缝对接;进入仲裁立案程序的案件,进一步丰富裁审衔接形式,通过旁听法院庭审,关注追踪案件的审理及完成情况,加强与法院的交流互动等方式,统一认定标准,减少裁审差异。通过调、裁、审三位一体衔接工作机制,让每一个案件有序流转、繁简分流,不仅满足了群众的多元解纷需求,更进一步提高了调解仲裁工作质效。

在劳动纠纷调解前置工作开展过程中,区司法局积极争取,进一步完善了人民调解保障水平。20206月,五华区下发《人民调解工作以奖代补”“以案定奖实施方案》,提高了奖励标准,简易矛盾纠纷由50元提升至100元;普通矛盾纠纷由100元提升至200元;疑难矛盾纠纷由300元提升至500元;重大矛盾纠纷由500元提升至800元大大提高了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劳动纠纷调处机构20204月运用以来,累计受理诉前调解案件317件,其中调解成功260件,调解金额410万余元,调解成功率达82.01%。相关经验和做法在中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微信公众号作为基层调解仲裁工作经验进行推广,先后被学习强国、人民日报、云南网等12家媒体采用推广,为县域营商环境优化、及时化解劳资纠纷提供了有益借鉴。

三、存在的问题及努力方向

经过多方努力,五华区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在工作推进过程中,依然存在很多问题。比如:案件数量大幅增长,案多人少矛盾更加突出;办案经费不足;基层调解组织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专职调解员力量不够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落实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新要求,深入推进案前调解工作持续性开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广大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

(一)进一步推进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加强与人民法院、区总工会的工作协同,积极推动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各部门和组织共同参与的劳动争议预防化解机制。鼓励和引导争议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

(二)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为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仲裁法律服务。采用原高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聘请兼职仲裁员审理案件并发放案件补助(每件1000元)的基础上进一步加以规范,采用面向社会询价谈判的方式购买仲裁法律服务项目。补充仲裁服务力量,缓解案件激增压力,进一步提高调解仲裁工作质效、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解纷需求。

(三)加强调解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和谐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工作职责,推动完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机构,协调企业与劳动者妥善解决劳动争议。推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行业性、区域性、楼宇、街区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共建共治共享的解纷格局。

(四)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广泛吸纳法学专家、退休法官检察官、劳动争议调解员仲裁员、劳动关系协调员(师)、人民调解员及其他领域专业人才等社会力量加入调解员队伍。建立和完善名册管理制度,加强调解员培训,建立调解员职业道德规范体系,完善调解员惩戒和退出机制,不断提高调解员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提升劳动争议调解公信力。

(五)强化一册一书两账机制督促落实。深入推进一册一书两账工作机制,深入推进一册一书两账工作机制,全面压实主体责任。一册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责任予以明确;一书提高农民工提升维权意识;两账同步健全信息报送工作制度,通过对两套台账的定期审核比对和现地抽查,进一步督促各类主体履行职责,确保五项制度落到实处。

(六)加强劳动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全面落实双普法主体责任。一是依托五华人社会党群服务直通车项目的开展,进一步加强对劳动用工及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增强当事人对非诉解纷方式的认同感,引导用人单位依法规范用工,引导劳动者依法理性维权,提高群众对仲裁、监察工作的知晓率。二是坚持谁主管谁普法、谁用工谁普法的工作原则,通过开展劳动保障执法年审、建立健全劳动监察执法体系、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网络建设、严格行政审批和劳动合同登记备案制度,积极引导和指导用工单位主动承担普法义务、分担普法担子、充实普法力量,形成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

感谢您对五华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毕琼 0871-63516778,手机号158****3908

                           

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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