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五华区群团组织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提案的回复
关于在五华区群团组织购买社会组织服务
提案的回复
政协工青妇组:
你们提出《关于在五华区群团组织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提案收悉。现就你们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工作部署推动及建议采纳情况
在提案中提出“群团组织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缺乏强有力的操作规范”“对群团组织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社会组织整体处于发展初级阶段,提供服务针对性相对不足”等3项具体问题。这些问题,对我区实施群团组织购买社会服务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义。
(一) “群团组织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是贯彻中央关于购买社会力量服务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
群团组织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是贯彻中央关于购买社会力量服务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
中央高度重视购买社会服务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对建立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作出了具体部署,其中明确要求“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也可根据实际需要,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提供公共服务”。2015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指出“要通过项目招聘、购买服务等方式吸引社会工作人才、专家学者、社会组织等力量参与服务群众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支持群团组织立足自身优势,以合适方式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对此,群团组织必须顺势而为,认真贯彻党政关于购买服务的要求,并结合群团组织自身特点,积极探索实践适合群团事业发展要求的群团组织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模式。五华区作为云南省群团改革的前沿阵地,群团工作一直走在前面,也应在群团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方面发挥先行先试、示范带动作用。同时,五华区在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方面一直引领风气之先,于今年开始积极探索购买社会化服务新模式,并以基层工会为试点开始实践探索,将群团组织社会事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主要基于如下几方面原因:
一是工青妇等群体对公共服务的需求激增。当前,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镇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对工青妇群体以及传统的家庭功能带来巨大冲击,群体分化加速、就业方式灵活、思想观念多元、利益诉求多样;家庭结构稳定性下降,单亲、留守儿童、失独家庭大量涌现;困境青少年关爱、问题青少年帮扶时代性、专业性增强。种种迹象显示,目前的公共服务无法满足工青妇群体日益增长的需求。
二是工青妇等部门力量无法满足所联系群体需求。工青妇部门所联系对象均为一个庞大群体,面对的是数百万的个体以及他们身处的家庭、学校、单位,所要帮助解决的是日益增长的学习、就业、创业、婚恋、合法权益维护等诸多公共服务需求。工青妇组织愿意了解服务对象的需求,为其提供服务,但显而易见,仅依靠工青妇及民政、司法、教育、卫生计生等部门的机关干部是远远不够的。
三是社会组织是公共服务体系的有效补充力量。群团社会事务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社会、家庭的共同关注,同时问题也很突出,因合作模式都是志愿服务,并没有购买服务,导致流动性、随意性增大,缺乏专业性稳定性,不利于项目的整体谋划与持续开展。
(二)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是助推群团组织创新转型的重要路径。
由于种种原因,当前群团组织存在一定的行政化现象和倾向,影响了群团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对群团组织去行政化问题,中央和省、市委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各级群团组织要强“三性”、去“四化”,省、市各群团组织也提出了具体要求。要使群团组织去“四化”、实现创新转型,通过购买服务这一基本方式,加强与社会组织合作、推进群团工作社会化是其中的一个重要路径。群团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有助群团走出原有组织资源“内循环”模式,整合更多社会专业资源,服务职工群众,提升群团工作效能;有利于加强与服务类社会组织的联系合作,加强群团组织理念和价值观的渗透影响,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助推群众工作。
(三)群团组织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是适应群团改革新任务、满足群众新需求的有效举措。
当前基层中多数群团组织存在着不少的差距,最重要的原因是干部队伍的能力素质还没有适应改革创新新形势新发展的要求,不少干部的工作水平还停留在老经验、老思路、老办法上,组织活动缺乏新创意,开展服务缺少新招数,形成不了特色品牌,产生不了应有的效能效应。对此,群团干部虽然有把群团工作做好的强烈愿望,但面临着或有魄力无能力、或有想法无办法、或有数量无质量等一些实际困扰。面对这一实际,需要群团组织借助外脑,集聚社会智慧,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特别是要通过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方式,以社会组织开放和活力为基层群团组织增添新鲜元素,切实增强工会的凝聚力和吸引力。
(四)群团组织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积极探索
在群团改革过程中,五华区主要以“项目化运作”创新群团组织参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项目化运作是指将涉及群团组织职能范围的相关公共服务设计为政府购买项目清单,纳入政府采购目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承接的方式,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五华区群团改革将职工就业创业、技能提升培训、青年服务、妇女儿童维权、心理咨询服务等纳入政府采购目录,以“列清单” “发订单”的方式建立符合群众真实需求的项目,通过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承接的方式,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
其中五华区团委围绕增强街道或社区的活力,以项目化的管理形式,引导各街道、社区积极开展党领导下的基层民主自治。充分发挥广大街道、社区在社区规范管理中的主导地位和群团智慧,通过开展多形式公益自管项目,提升街道、社区团干的项目管理能力,另外结合辖区青年社会组织参与项目化工作的管理和工作机制的完善,不断解决街道、社区服务形式单一的问题,提升街道、社区团干及青年社会组织人员的荣誉感,通过一系类规划管理服务项目,结合本街道、社区现有资源,打造街道、社区具有品牌性和代表性的服务项目。
目前在各街道开展青年服务项目化运作试点,在大观街道开展社会协同服务购买试点,效果显著,如:一是大观街道社会协同发展中心,结合群众需求,引入社会组织承接政府公共服务职能,逐步形成党组织引领、群团纽带连接、部门联动协同、社会力量参与的工作格局。中心已引进社会组织41个,社会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服务活动500余场,协同发展中心逐步成为联系服务群众的资源中心、服务中心、活动中心。通过成立“社会协同发展中心”,在中心设立党群生活馆,把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兴趣社团吸引到中心开展活动。为突出党组织的核心引领作用,并结合群众需求,引入社会组织承接政府公共服务职能,逐步形成党组织引领、群团纽带连接、部门联动协同、社会力量参与的工作格局。二是共青团五华区委孵化的五华区益心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正式投入使用后,致力于为我区西北片区的城中村困境儿童提供专业的社工服务。2016年上半年,陆续开展了针对王家桥片区困境儿童的各类活动15场次, 惠及外来务工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等2000余名。2016年春天,五华益心启动困境儿童营养改善计划“益厨”,为来自困境单亲家庭、服刑人员子女、受家暴儿童等经常吃不饱饭的困境儿童有温热的营养饭菜吃,有“家人”陪而努力,来自世界各地的200余名志愿者们陆续参与到“益厨”计划中,6月,五华益心与英之航国际英语培训学校、索菲特昆明酒店、昆明市青基会合作,举办益心拍卖筹款会,获得43267.3元善款,投入建设“益厨”项目,为困境儿童提供每日营养餐和亲情陪护;7月,五华益心开展的“奔跑吧,小YOUNG”夏令营(第二季)活动得到了孩子们的欢迎,30多名高校青年志愿者参与其中,带着45名外来务工子女来到曲靖开展了为期五天的夏令营,许多孩子还是第一次坐上火车,看到城中村以外的世界。五华益心开展的困境儿童扶持项目获得2015年全国志愿者大赛云南赛区三等奖,五华益心的专职社工陈正艳获得2015年全国“最美社工”称号。
总之,群团组织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是形势所需、时代要求,是群团组织实现更好地参与社会治理、发挥枢纽型组织作用的有力举措,是群团组织落实全面深化改革新任务、推动自身转型发展的重要抓手,是群团组织提升工作效能、提高服务职工质量的重要路径,有助于进一步增强群团组织服务中心、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二、下阶段工作举措
由于群团组织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还处于起步阶段,工作中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今后我区将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一)加强顶层设计。明确群团组织向社会购买服务相关政策的原则性、方向性、统筹性和指导性。在鼓励支持开展群团组织向社会购买服务的前提下,确保规范操作、稳妥推进。在政策制定上,应围绕购买服务相关政策规定,统筹资金扶持、职能划定、监督机制、人才培养、服务流程、专业方法、质量控制、监督管理、需求评估、成本核算、招投标管理、绩效考核、能力建设,以及建立科学合理、协调配套的管理体系和保障等内容,促进群团组织向社会购买服务健康发展。
(二)做好引导工作。选择不同类型的基层工会、团工委、妇联等开展试点,在总结经验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制定群团组织向社会购买服务的具体办法。对于群团组织新增或临时性、阶段性的服务事项,凡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都可按照群团组织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购买服务的范围、内容和目录应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根据经济社会和群团组织职能的发展变化,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三)积极稳妥推进。要结合实际,在准确把握群众服务需求的基础上,全面梳理并主动提出购买服务的内容和事项,精心研究制定指导性目录,明确购买的服务种类、性质和内容。要突出重点,从广大群众最基本、最紧迫、最急需、最广泛的社会公共服务需求出发,以保障和改善群众合法权益为重点,设计、实施社会服务项目,把有限的经费用到群众最需要的地方。要先易后难,在现有群团组织购买服务范围的基础上,逐步增加购买内容,扩大购买范围,打造一批深受群众欢迎的优质服务项目。同时,创造条件扶持一批有能力讲诚信的社会组织。
(四)统筹规范协调。要研究完善群团组织购买服务的相关财务管理办法。研究细化和完善群团组织采购有关规定,拟定将群团组织购买服务纳入群团组织采购的具体条件、程序和监督管理办法。研究群团组织购买服务与部门预算管理的相关政策、制度衔接问题,确保群团组织购买服务资金的制度化安排和规范化运行。要规范项目申报、可行性论证等工作环节,统一申报程序;实施对申报项目考察、论证、评审的组织工作;研究制定购买标准和服务水平标准,编制年度经费支持群众服务资金决算。
(五)强化监督审计。群团组织经审部门要会同有关财政、纪检等部门,对群团组织购买服务工作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审计。按照群团组织购买社会服务合同要求,对专业服务过程、任务完成和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专项审计,确保群团组织购买服务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对在群团组织购买服务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取得良好社会和经济效益的社会组织,可给予奖励性补助。
(六)强化防范风险措施。为切实防范群团组织购买服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低效和腐败问题,在现行管理体制上,进一步强化群团组织内部财务、经审、纪检职能监管作用,进一步强化对群团组织职能部门的履职尽责和廉政风险意识教育,进一步强化防范风险的措施。
(七)建立长效机制。建立综合性评价机制,坚持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估、短期效果评价与长远效果评估、社会效益评价与经济效益评估相结合,确保评估工作的全面性、客观性和科学性,形成完善的群团组织购买社会服务资料档案。建立资源整合机制,发挥专业评估机构、行业管理组织、专家等方面作用,对社会服务机构的计划管理、服务成效、经费使用等内容进行全面评估。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