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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5177-202011-338318 主题分类: 2019年
发布机构: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0-08-06 10:15
名 称: 关于对五华区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4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五华区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8-06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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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梁庆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社区特困人员生病住院的意见”的建议,已交区医保局研究主办,并由区医保局开展办理答复工作。代表在五华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中提出“关于社区特困人员生病住院的意见”的建议交由区医保局主办后,区医保局高度重视此项办理工作,围绕提案反映的主要问题,结合五华区医疗保障局工作实际,对代表提出的“由政府相关部门与五华区人民医院协调,免去特困人员交纳门坎费,由政府部门与医院结算,方便特困人员的就医。”的建议办理答复如下:

昆明市五华医疗保障局下属的区医疗保险管理局,属于市级统筹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执行市级医疗保险政策,运行市级统筹医疗保险基金、运用市级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目前,全市特困人员生病住院享受医保待遇的流程与城乡居民参保人享受待遇流程一致,区属特困人员在五华区人民医院办理住院享受医保待遇,需按照城乡居民参保人先个人自付500元的起付线(即门槛费),待出院结算后,再由社区办理民政救助方面的费用报销。对代表提出的意见,我局已经与区人民医院对接,形成一致意见,对特困人员尽最大可能减少收押金数额。

提案中提出的建议,是人大代表站在关注民生保障的角度,对针对特困人员特殊群体的关心和关注,也是对本省我市医疗保险事业的关心爱护、对医保业务部门的支持和帮助,是对医疗保险制度和政策更加完善、健全更加惠民、便民的期望和企盼,五华医保为此而感到由衷的欣慰和感动。

区医疗保障局将客观、如实的向代表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反馈办理意见,以供决策制定部门在政策制定的过程中,有更丰富的参考意见、更宏观的统筹空间;以期能使我省、我市的医疗保险事业能够更加蓬勃健康的发展,使医保经办部门、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群众都能从中受益,科学、持续发展的开展好医疗保险业务工作。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陈静   63584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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