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五华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关于成立五华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局办、各直属机构、企业(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政府性债务管理,有效防范金融风险,促进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五华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债务管理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债务管理委员会组成成员
主 任: 郭 颖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 张 劲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徐 滨 区财政局局长、区金融办主任
阮 勇 区发改局局长
廖宇云 区审计局局长
邵永康 区国投公司董事长
李一松 区园投公司董事长
债务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区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区财政局徐滨局长兼任。
二、主要职责
(一)债务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人民政府、市委、市人民政府、区委及区人民政府有关五华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重要决策部署;全面组织、指导、协调全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规范的政府举债规模控制、债务化解、风险评估预警及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和财政未来支出责任监管机制;研究审定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文件;审核区属行政事业单位需要举借债务和对外提供担保事项。
(二)办公室主要职责
承担债务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地方政府性债务的统一管理、牵头协调工作;对我区政府性债务风险进行日常监控和定期报告,及时通报评估和预警结果,组织提出债务风险应急措施预案;负责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共同开展政府性债务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债务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区财政局负责政府性债务的业务管理,根据每年政府债务到期情况安排偿债资金,及时足额进行拨付,制定政府风险化解计划,提出债务化解的具体目标和应对措施,从严做好政府性债务风险防范工作。区财政局(国资办)负责牵头做好区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监管企业债务风险处置工作,强化对区属融资平台公司和其他监管企业的管理。区财政局(金融办)负责联系各金融机构做好风险防控工作,配合金融机构监管部门做好违法违规融资的清理整改工作。
区发改局负责评估全区投资计划和项目,根据应急需要调整投资计划,牵头做好企业债券等风险监管及应急处置工作。
区审计局负责加强对政府性债务的审计监督,强化对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的跟踪审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区国投公司和区园投公司负责做好各自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债务风险管理,同时做好系统性及非系统性风险的应对预案,确保资金及时回笼并保障按期偿还政府性债务。
(四)人员情况
债务管理委员会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人员自行替补并报区债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区政府办公室不在另行发文。
五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