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五华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表扬惩处办法等两个文件》
解读《五华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表扬惩处办法等两个文件》
2020年1月9日,《五华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表扬惩处办法等两个文件》(五办通〔2020〕1号,以下简称《两个办法》)正式发布。为了便于各级各部门以及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两个办法》,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情况介绍
为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表扬惩处机制,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落地,不断提升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整体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五华区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区安委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两个文件》。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和四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通知》(厅字〔2018〕13号)、《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及省、市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激发全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安全生产工作活力,为高质量推进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高品质核心区建设营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主要内容
《两个办法》从表扬、惩处、免责情形、追责情形等方面切入,设定了具体规定。
(一)五华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表扬惩处办法
1.第一章 总则
2.第二章 表扬
3.第三章 惩处
4.第四章 附则
(二)五华区安全生产尽职免责办法(试行)
1.第一条 制定依据
2.第二条 适用范围
3.第三条 尽职免责的含义
4.第四条 尽职免责的原则
5.第五条 免责情形
6.第六条 追责情形
7.第七条 申请免责的程序
8.第八条 予以免责的结果
9.第九条 不予免责的后果
10.第十条 施行时间
原文链接:http://www.kmwh.gov.cn/c/2022-12-14/6386447.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