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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5177-202002-186302 主题分类: 热点回应
发布机构: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9-12-31 09:30
名 称: 昆明市五华区政府领导信箱办理工作(2019年12月)

昆明市五华区政府领导信箱办理工作(2019年12月)

发布时间:2019-12-31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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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今年过年是否可以燃放烟花,是否有相关规定?

回复内容:同志: 您好! 您关于“燃放烟花”问题的电子邮件已收悉。根据《昆明市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昆明这12类区域禁放烟花爆竹: 1.文物保护单位 2.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场所及其他重点消防单位 3.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公园 4.各级国家机关办公场所 5.车站、地铁、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域 6.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 7.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域 8.大型文化体育场所、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商业步行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及停车场 9.城市路网的桥梁(含立交桥、过街天桥)、隧道、涵洞、地下通道 10.城市地下管网、人防设施等地下空间 11.室内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口 12.海鸥等野生动物聚集觅食、栖息地。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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