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区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五华区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二○一九年一月七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昆明市五华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8年2月1日至2018年6月22日,对五华区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区环保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区环保局属五华区人民政府的职能机构,负责全区环境保护工作。内设4个科室(办公室、环境影响评价与城市保护科、政策法规与宣传教育科、污染控制与自然生态保护科),核定行政编制10名,在职干部10名。区环保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区环境监察大队,核定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15名,在职干部14名,经费在区环保局统一核算;区环境保护监测站,核定事业编制15名,在职干部9名,经费独立核算。
区环保局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均为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审计结果表明,区环保局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本单位经济业务情况,基本遵行了国家制定的会计方面的有关规定,2017年能够按照区财政要求编报部门年度预算,并经区财政批复,年度预算总体执行情况较好。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五华区环境保护局财务审批管理制度》《五华区环境保护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昆明市五华区环境保护局固定资产及消耗物品有关管理办法》等内控制度,保证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和工作的正常开展。但是也存在虚列支出、专项资金结余未及时上交区财政、账务处理不规范,公务用车一方面预算安排资金未列支完,另一方面有挤占其他专项经费等问题。
二、审计建议及采纳情况
审计后提出:建议区环保局认真完整编制预算,加强经费收支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安排,合理安排各项支出,使年度预算准确,杜绝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避免预算资金不列支,挤占其他资金的问题发生。明确细化工作人员外出参加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误餐管理规定,在工作中严格执行。严格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加强会计核算,并正确应用会计核算科目,区分财政拨款结余和财政拨款结转科目,杜绝虚列支出的问题发生。
区环保局对此次审计高度重视,已采纳审计建议。
昆明市五华区审计局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