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五华区文物管理所(昆明朱德旧居纪念馆)
昆明市五华区文物管理所(昆明朱德旧居纪念馆)隶属昆明市五华区文化和旅游局,内设综合办公室、业务科两个机构;领导职数2名,设所长1名,副所长1名,共有8名人员编制;经费形式为全额拨款;职责如下:
1、宣传、贯彻、实施国家有关文物和博物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并监督检查;编制文物保护规划、博物馆事业的发展规划。
2、做好本辖区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开展文物修缮保护研究、文物收藏、文物交易市场管理工作。
3、开展文物资料收集、整理及出版工作。
4、做好辖区内的注册博物馆和挂牌博物馆管理工作,开展文物征集和收藏工作,举办陈列展览,宣传文物的历史和科学、艺术价值。
5、负责五华辖区内地上、地下文物的保护管理,定期对全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巡视检查,指导督促文物使用单位开展文物保护工作。
6、结合社会发展与基本建设需要,制定审查各类文物的保护利用开发规划,开展建设工程中的地下文物保护工作。
7、负责辖区内的文物古迹、文化历史街区、历史文化遗址保护区的推荐、申报,以及县(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
8、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