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区人社局关于对政协五华区九届三次会议第19D02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郝大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失业保险基金,稳定企业发展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主要提出以下建议:
一、当前失业保险基金的运行情况
目前,失业保险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各项失业保险待遇,为失业人员提供了基本的生活保障,但是随着经济形势的严峻,以及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的单一性问题越来越凸显,适时做好失业保险扩大支出范围,以保障去产能稳岗、降低企业用工成本、补短板着力破解人才瓶颈的相关要求,已变得越来越迫在眉睫。
二、发挥失业保险稳定企业发展的建议
为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充分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作用,激励企业稳定就业,建议如下:
1.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不裁员或少裁员、财务制度健全、运行管理规范的企业,给予申报企业稳岗补贴,补贴额度为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2.对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放宽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由企业职工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放宽至参保1年以上。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在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部门申请技术技能提升补贴。
3.开展失业人员培训。支持各类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和符合条件的企业承担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对培训合格的失业人员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根据培训成本、培训时长、市场需求和取得相关证书情况等确定。
我局将有关政策及开展工作回复如下: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去产能稳岗、降低企业用工成本、补短板着力破解人才瓶颈的相关要求,在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中充分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作用,激励企业稳定就业,做好失业保险工作。
一、五华区失业保险工作基本情况
(一)失业保险费核定。2018年,五华区参保单位达7594户,参保职工人数超过了25万人,全年核定失业保险费1.04亿元(降低费率后)。
(二)失业保险金及各种待遇发放情况。截至10月,我局平均每月为4431人发放失业保险金,累计发放失业保险金、培训补助、农民工生活补助等待遇4901万元。每月为2902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办理医疗保险的参保和续保手续,缴纳医疗保险费1271万元。最大程度上保障了失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企业稳岗补贴工作
我局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人社发〔2015〕16号)《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昆劳就〔2015〕52号文件的要求,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不裁员或少裁员、财务制度健全、运行管理规范的企业,给予申报企业稳岗补贴。补贴标准为:1.企业平均工资连续3个月低于昆明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且当年参保人数比上年度减少不超过5%,每年度可按照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45%给予稳岗补贴。2.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昆明市城镇登记失业率的,每年度可按照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40%给予稳岗补贴。3.按照云人社发〔2015〕16号文件规定,对符合上述政策范围和基本条件的企业,在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生以及淘汰落后产能期间,每年度可按照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给予稳岗补贴。
我们制订工作措施和办法,通过各街道办事处、社区两保平台对参保企业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同时,严格审核,积极帮助企业了解政策、完善相关资料。2018年全年78家企业享受稳岗政策覆盖职工数65166人,发放稳岗补贴1897.99万元。
三、企业职工职业提升技能补贴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社通〔2017〕56号)、《省厅办公室关于落实好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云人社办通〔2017〕60号)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2018年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目标任务的通知》(云人社办通〔2018〕16号)精神。五华区结合本区实际情况,从2017年下半年开始,采取两级分工负责的方式在五华区辖区的失业保险参保企业中进行宣传,即以各个街道办事处为点,向各自辖区内的参保企业宣传咨询。区劳动就业局通过区人社局网站向社会进行宣传,将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工作落到实处。对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在取得了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后,分别给予1000、1500和2000元的职业技能补贴,做到应补尽补。
2018年“昆明地铁运营公司”“昆明公交公司”“云南白药”等几十余家企业,672名职工享受了此项优惠政策,共发放补贴110.65万元。
四、降低企业用工成本,逐年降低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五华区按照《昆明市2018年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办法》的工作要求,继续贯彻落实各项降低企业负担的相关政策措施,有效促进了全区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按照《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55号)和《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通知》(云人社发〔2017〕95号)要求,失业保险缴费比率由《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3%持续下降到现在的1%(其中单位部分0.7%,个人部分0.3%),2018年有7594多家企业受益,企业受益金额2.9亿元,让企业感受到了国家在降低企业用工成本的方面的决心,大大加强了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
五、2019年政策执行情况
(一)稳岗返还政策
1.一般企业:
(1)申报条件。企业采取有效措施稳定就业岗位,不裁员、少裁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申请稳岗返还: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未裁员或少裁员,裁员率低于昆明市城镇登记失业率;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的企业。
(2)返还标准。东川区企业每年按照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60%给予稳岗返还;全市其余各县(市)区企业按照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返还。
(3)执行期限。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20年12月31日。
2.困难企业
(1)申报条件。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有望恢复,由政府相关部门认定的困难企业;依法参加失业保险;未裁员或少裁员,裁员率低于昆明市城镇登记失业率的。
(2)返还标准。按当地6个月的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或者按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给予稳岗返还。
(3)执行期限。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19年12月31日。
(二)职业技能提升政策
2019年为了让更多的职工享受到更普惠的政策,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办通〔2019〕29号)及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9年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工作的通知》(昆人社通〔2019〕75号),将原来的累计缴费36个月缩短到累计缴费12个月,就可享受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职工技能提升的优惠政策。同时,对急需和紧缺的25个工种,《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高云南省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部分职业补贴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18〕54号)文件中公布的2019年《提高补贴标准职业目录》内容,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该目录内职业资格证书的参保人,按补贴标准上浮30%申请补贴。
目前,稳岗返还已开始申报,我局将结合五华人社党群服务直通车项目,通过线上微信公众号和线下进企业进社区进行宣传推广,让更多的企业享受到政策的福利,稳定企业发展。职业技能提升工作将按照国务院新颁布的《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要求,根据省市的相关文件执行,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
感谢您对五华区工作的监督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 马 毅 0871-63588146
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4日
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人社〔2019〕47号-关于对政协五华区九届三次会议第19D02号提案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