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政协五华区九届三次会议第19D01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赵映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鼓励个人和参保企业职工自主选择培训项目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主要提出以下建议:
1.符合我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的“五类人员”,一是按照常规参加区就业局组织的集中式培训,通过培训提高就业技能,实现充分就业;二是如果集中培训没有符合自己就业需求的专业,可自主选择培训目录内的职业培训机构和培训项目,采取先垫支后报销的方式,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后,向区就业局申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提升就业技能和创业能力,提高就业竞争力。
2.对用工企业的务工人员技能需求进行调查统计,根据用工企业对技术、技能和劳务协作的需求,结合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培训政策,形成“培训需求清单”,每年在“厂内”或“厂外”开展一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符合培训目录规定科目的,统一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培训补贴,所需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参保职工如没有符合个人提升培训需求的,也可到经批准的职业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由企业统一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补贴。
我局将相关政策及开展工作回复如下:
2018年五华区全面贯彻市局关于支持农民工返乡人员创业就业政策措施,努力做到精准扶贫,促进更多城乡劳动者创业就业、转移就业及就近就地就业,实现农民增收,以建设农业创业示范村、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乡镇及开展就业扶贫、春风行动送岗下乡等系列活动为载体,以提升城乡劳动力就业创业能力和有序转移输出为抓手,集思广益,与各涉农街道办事处对接,大力宣传动员,提供上门培训、订单式培训服务,全年共开设职业技能培训及创业培训班16个。开设以下培训专业:电工、美容师、农家乐烹饪、护工、包子制作、酥点制作等11种专业。培训五华区农村劳动力441人,统计培训9548人,帮扶东川区建档立卡贫困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249人,城乡劳动力创业培训84人。
2019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39号)中“积极实施培训”的相关精神,按照省就业局《特急通知》的要求,为了更有效的为企业和就业困难人员提供服务,适应市场需求,针对五华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工作的实际情况,将采取以下积极政策措施:
一、扩展职业技能培训对象,主城区以开展城镇失业人员培训为主
开展农村劳动力、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贫困家庭劳动力等五类人员由各地区根据自身人口构成组织培训,西翥办事处侧重组织农村劳动力培训;城镇人口较多的办事处把城镇失业人员作为重点培训对象。
二、扩宽创业培训的培训对象,对已创办企业、有意愿参加培训的小企业老板进行提升培训
把创业培训的培训对象除有创业意愿的劳动者外,扩宽到已办理《营业执照》的劳动者。已经创办了企业的小商户才是真正的有意愿创办好企业的劳动者,对如何办好自己的企业才有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组织此类人员培训能更好的带动就业。
三、探索职业培训新模式,鼓励个人自主选择培训项目参加培训
根据《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转发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加强职业培训管理促进就业创业相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探索职业培训新模式,结合我区实际,对符合条件适龄的五类人员(属于就业困难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可享受每年2次不同工种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云南省专项能力证书》年度内的,可以直接到就业局申报职业培训补贴,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云南省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2019年)的通知》云人社通〔2019〕32号文件工种进行职业培训补贴个人直补。
四、支持参加失业保险的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自主选择培训项目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办通〔2019〕29号文件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深入企业开展政策宣传,引导企业和职工履行好参保缴费义务。加强与企业和培训机构的沟通协作,发挥政策的激励导向作用,鼓励企业积极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动员企业职工踊跃参加培训及考试、取证。取证后由职工本人职业申领或由培训机构、企业无偿在规定时限内到辖区就业局为职工代为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感谢您对五华区工作的监督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伍 瑶 0871-63584826
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