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五)文罚字〔2018〕第12091号
发布时间:2019-04-17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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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文罚字〔2018〕第12091号
当事人:昆明悦弘公众电脑屋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杨远志
住所(住址):昆明市学府路
(违法事实和证据)五华区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对该网吧进行了检查,发现该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2人。
(处罚理由和依据)该行为违反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处罚内容)停业整顿十五天并处罚款15000元整。
五华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201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