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五华区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年五华区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七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联系(地址:昆明五华区普吉路339号五华区水务局;邮编:650000 ;电话:63626398 ;传真:63626398 ;电子邮箱:985584683@qq.com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为做好我局2018年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由明确分管领导,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水务局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安排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工作。信息发布由局保密审查机构负责审查,具体由主要领导与保密专干对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核。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针对局内人员工作调整情况,我局及时对领导小组进行更新。同时将《五政办函〔2018〕5号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华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细化分解,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保障任务顺利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认真对我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及职责、联系方式、办事指南、办理流程在门户网站“昆明五华”进行公示,在履职过程中需要群众知情、参与、监督的相关工作简讯和为群众办理事实进展情况54条。2018年区水务局未发生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根据区级相关要求,制定了《五华区水务局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单位的政策解读工作。各科室根据职能职责,落实政策解读相关工作。全局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制定了《五华区水务局新闻发言人制度》,确定由分管副局长为我局新闻发言人,8月20日“昆明信息港”、8月29日在”昆明日报”等媒体上对2018年河长制工作进行了政策解读和措施进行介绍。根据区级安排在“昆明五华”网站“政府文件”专栏发布文件5件。主动配合防汛应急抢险、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淹积水点工程整治宣传部集中采访或临时性采访,积极为“昆明日报”、“都市时报”“掌上春城”等多家固定媒体提供新闻宣传材料,组织策划“市政协巡查老运粮河 听汇报提意见促整改”、“巡河队员钻地1公里探查暗河材料”、“市区部分河道边安装“救生设备亭””、“五华区积极整改落实环保督办件”等行业内主题宣传报道。积极开展舆情工作;开展舆情应对处置,及时对“五华区黑林铺街道班庄村211号对面垃圾常年清运不及时,堆积如山村中无人管理、并时常有人放火烧垃圾,造成空气污染。”等网络舆情进行回复解答,2018年全年未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8年全年,五华区水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情况
为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及保密审查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由明确分管领导,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水务局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安排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工作。本着“谁报送、谁负责,谁承诺、谁办理”的原则,公开文件均需通过保密审查机构人员审签,即:由科室长、分管领导、保密专干、主要领导层层审签后,由具体工作人员进行公开发布,局办公室专人对网站发布的信息资料进行登记并存档,网上发布的文件、数据、文字及图像等信息统一由局办公室归口管理。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我局除去政府网站建设维护方面的经费外,并无纳入财政预算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专项经费。
五、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度我局无因信息公开引起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标准要求和公众需求存在一定的差距;二是存在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的情况。
(二)针对问题和不足的改进情况
一是在法规和政策规定范围内能够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二是按时限要求及时公开信息。
(三)下一步的工作
一是继续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的法规政策,结合实际按要求做好本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学习,按各级要求认真细致做好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及门户网站的维护管理,圆满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见《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五华区水务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6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8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6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5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7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9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6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8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4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1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1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 |
单位负责人:乔 兵审核人:李 琴
填报人:孙海博
联系电话:63626398填报日期:2019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