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区住建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向社会公布五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总体公开情况说明;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3.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4.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5.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6.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7.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政务舆情和社会重大关切回应情况;
8.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9.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含政府新闻发布工作落实情
况);
10.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11.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12.推进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13.开展2019年工作的初步计划安排;
14.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报告统计数据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制作、获取并以一定形式记录和保存的政府信息数据。报告通过昆明市五华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需要查询报告中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事项的,请与五华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政策法规科联系(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平政街28号;联系电话:行政办0871-65199230,政策法规科0871-65116317 ;电子邮箱:728814981@qq.com)。
一、总体公开情况说明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充分保障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不断提高行政效能,促进依法行政和廉洁从政,2018年,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围绕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全面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逐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为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局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充实和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各副职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日常工作由政策法规科主要负责、行政办和各相关科室配合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同时,我局把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到单位内部相关科室和人员,强化“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处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
(二)建立健全制度,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开展的重要保证。我局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备案和监督等制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通过推行政务公开,监督和制约行政权力的运行,促进廉政勤政建设,并在不断总结以往工作经验和做法的同时,促进政务公开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编制具体公开项目目录,不但使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及责任人更加明确,而且使公开工作更易接受评议、检查和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
一是依托昆明市五华区政府、五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把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加强行政许可办理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需要提交的资料目录等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2018年,我局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194条,在五华区政府“昆明五华”门户网站发布公开信息113条,同时按照推进政府自身建设要求,开展政府“四项制度”建设,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我局通报重点工作35件,公示重要事项53件。在我局门户网站公开发布信息140条。
二是进一步发挥96128语音服务热线和12345政务热线的服务功能,认真接听解答来电群众的咨询,解答疑难问题,为社会公众提供及时、准确的政府信息服务。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共办理12345政务热线交办件1608件,政务信息在线解答11件,接听96128语音35次,办件、转接率100%。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18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的范围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本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及职责、联系方式、办事指南、办理流程,涉及部门的法律法规和履职过程中需要群众知情、参与、监督的工作。2018年通过政府网站发布部门概况信息1条,办事指南5条,预决算公开信息1条。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按照《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五华区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投资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五政通〔2017〕15号)要求,认真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2018年,我局尚未申请开通微博微信公众号,拟于2019年开通并启用我局官方微博及官方微信公众号。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府办和区人大人事委、区政协提案委等部门的指导帮助下,接到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共53件,其中:市政协提案3件(主办2件、协办1件);区人大建议24件(主办16件、协办8件,重点建议一件);区政协提案26件(主办16件、协办10件);建议、提案的内容主要涉及市政道路设施建设、人行天桥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老旧小区管理、燃气等方面,都是当前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我区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集中体现了社会相关阶层的意见和要求。我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交办要求,对会办件,积极配合主办单位,在规定时限内书面提供答复意见;对主办件,反复沟通,当面答复,满意率达到百分之百。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2018年,五华区住建局开展政策解读5次,主要针对廉租房、公租房、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和房屋鉴定方面等政策问题详细解答群众疑问。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政务舆情和社会重大关切回应情况
2018年,区住建局积极回应政务舆情和社会重大关切问题。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共办理12345政务热线交办件1608件,政务信息在线解答11件,接听96128语音35次,办件、转接率100%。
八、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8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件。
(二)申请处理情况
为方便公众便捷有效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我局专门开设了依申请公开点,直接受理公众申请,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件,同意公开14件。
九、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含政府新闻发布工作落实情况)
2018年,区住建局按照《“昆明五华”网站政务信息维护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做好本部门网页维护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昆明五华”网站所负责的栏目。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主动积极的在职责范围内予以澄清,积极处理。
十、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本年度我局信息公开无相关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案件情况。
十一、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局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充实和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各副职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2018年,具体日常工作由局行政办主要负责,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同时,我局把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到单位内部的相关科室和人员,强化“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处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
2018年修订完善了《昆明市五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依法申请公开制度》和《昆明市五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审核制度》等规章制度,并认真组织安排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政务公开意识,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
十二、推进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有序进行,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了依法行政,发挥了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完成了年度工作,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离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存在一定不足。一是公开信息标准还不够高,重点不够突出,内容不够全面;二是公开信息的数量和质量还有待提高;是公开信息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十三、开展2019年工作的初步计划安排
针对以上问题,2019年,我局将在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方面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认真梳理我局公开事项,查缺补漏,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二是进一步健全制度,抓好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和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政府公共信息平台,加大网上公开力度,增加服务内容,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开、快捷、透明、高效的公共服务;三是根据相关规定,对我局办理的行政事项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和办事结果,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四是提升信息公开质量,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十四、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2018年,我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共2名,全年组织信息公开培训工作2次。
(附:统计表于后)
五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月22日
附件1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区住建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94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件 | 5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94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2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2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4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14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4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4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14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14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4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 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0 |
单位负责人:祁 俊 审 核 人:李永胜
填 报 人:王定才 联系电话:0871 65116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