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区审计局关于五华区司法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2018年第7号 目 录
五华区司法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五华区审计局关于五华区司法局
2017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
审计结果
(二○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五华区审计局自2018年6月7日至2018年7月24日,对五华区司法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区司法局是我区贯彻党和国家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内设政治处、办公室(加挂审计科牌子)、法制宣传科、公证律师工作科、基层工作科、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科、法律援助工作管理科(加挂148工作指导办公室牌子)7个职能科(室)。
审计结果表明:区司法局2017年预算编制程序合法合规,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17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收支内容基本符合财经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并执行。预算收支基本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但存在固定资产盘亏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购买服务未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购买服务自行采购未履行相关手续120 000元。
区司法局2017年购买社区矫正的服务,与社会机构签订合同支出120 000元,区司法局自行采购,未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未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
(二)盘亏固定资产15 991元未处理。
根据提供的云南卓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区司法局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的资产清查后出具的《昆明市五华区司法局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反映,区司法局固定资产盘亏15 991元。截止审计时,区司法局未将盘亏情况书面报告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盘亏的固定资产依然挂账未处理。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以上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
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审计局提出了:区司法局在进行政府购买服务时,应当严格遵守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流程,按要求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后再开展采购活动;区司法局应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及时将盘亏情况书面报告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并根据批复进行账务处理。
四、审计建议落实情况
区司法局对此次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制定了整改措施,将严格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的相关规定,遵守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流程,并于2018年9月30日向区财政局上报了关于对盘亏固定资产下账的请示。
昆明市五华区审计局
2018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