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 www.kmwh.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015115177-201812-116882 主题分类: 热点回应
发布机构: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8-12-06 10:34
名 称: 昆明市五华区热线办区长信箱办理工作

昆明市五华区热线办区长信箱办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8-12-06 10:34     
字号:[ ]

来信内容:我1995年参加工作,原工作单位为西山区黑林铺街道办事处,2004年区划调整黑林铺街道办事处划入五华区,我和爱人均未享受过福利分房,符合享受住房补贴的规定。经测算,我应该领取住房补贴42276元,单位经办人员已完成测算和审批,相关审批资料已提交区财政局综合科。我们办事处的其他人员(新录用人员、军转干部等)住房补贴2017年已全部发放完毕,就只有西山区划入的3人(王云波42276元、毕正贤8922.18元,李劲1858.27元)没有发放,经多次催促,一直未发放。后来经单位经办人员核实,系财政局经办工作人员工作失误造成的,说是要重新更正系统中录入的资料才能发放。希望区长能过问一下这件事情,督促区财政局尽快发放。


回复内容:同志: 您好! 您关于“住房补贴发放”的电子邮件已收悉。区财政局高度重视您所反映的问题,及时责成相关科室认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黑林铺办事处区划人员王云波、毕正贤、李劲三人属西山区划人员,由于历史原因,住房补贴于2010年3月报区房改办及区财政局审批,但当时并未拨款。重启住房补贴工作后,黑林铺街道办事处重新报送此三人住房补贴。鉴于上次审核时间为2010年,人员信息可能存在变动,经与区房改办对接,此三人住房补贴需重新报审。住房补贴系统为2004年沿用至今,系统并未升级,经与软件公司、区房改办、市住保局多方协商,需在区财政局、区房改办、市住保局分别删除原数据信息,再由单位重新录入,分别报市住保局、区房改办、区财政局审核拨款。根据与西山区财政局协议,区划人员住房补贴一次性发放部分由西山区承担,按月发放部分由五华区承担。自2017年至今,西山区财政局共计拨付三批住房补贴人员资金,现西山区资金已到账,我区财政局已于2018年11月15日办理王云波等三人财政审批手续。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信任。

Copyright © 2012-2021 www.kmwh.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昆明市五华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备案号:滇ICP备05009273号-1

联系我们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华山西路1号五华区区级机关办公大楼

技术支持电话:0871-63635123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5301020002

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6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