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区人社局关于劳务派遣行政许可通告
发布时间:2018-11-23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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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以及《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准予以下单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具体名单如下:
1、云南天使宝贝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530102148,有效期限自2018年10月26日至2021年10月25日。
2、云南众恒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530102149,有效期限自2018年11月2日至2021年11月1日。
3、云南领航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530102150,有效期限自2018年11月8日至2021年11月7日。
4、昆明玟巍商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530102151,有效期限自2018年11月12日至2021年11月11日。
特此通告
昆明市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