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五华区迎接2019年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工作方案》五政办通〔2018〕110号的政策解读
一、背景
国家节水型城市是城市节水的最高荣誉。通过多年不懈努力,昆明市于2010年荣膺“国家节水型城市”称号,随后,经持续深入的开展城市各项节水工作,进一步巩固提升节水型城市创建成果,2015年顺利通过了4年一次的复检。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照2018年2月重新修订印发的《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和《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有关要求,将于2019年对昆明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各项指标进行复查。为切实做好昆明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各项指标达标工作和复查迎检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复查,特制定本方案。
二、 依据
《昆明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迎接2019年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昆政办〔2018〕95号)、《昆明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各责任单位具体工作细化表》、《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
三、考核的目标
1、高标准完成复查资料的整理和编制
2、提高城市水环境质量
3、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4、加大节水型器具普及力度
四、考核的任务
1、对照《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和《工作任务分解表》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复查迎检资料的整理和编制工作。
2、不断提高水环境,做到城市建成区内无黑臭水体,城市水环境质量达标率100%。
3、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成立海绵城市工作领导机构,编制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和实施方案,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
4、加大节水型器具普及力度。定期开展淘汰型用水器具的专项检查,生活用水器具市场抽检覆盖率达80%以上,市场抽检在售用水器具中节水型器具占比达100%。
五、政策措施与上级的异同、特点
我区严格按照《昆明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迎接2019年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昆政办〔2018〕95号)编写本方案,对五华区的各任务进行了明确分工。
六、实施步骤及进度安排
国家节水型城市复审共分为五个阶段:
1、前期准备阶段(2018年9月)编制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完成时限,建立完善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机制;
2、工作动员阶段(2018年10月)所制定的工作方案中应明确达标的工作措施或工程措施;
3、全面推进阶段(2018年11月—2019年3月)全面组织开展工作,各责任单位工作方案中涉及到确保达标的工作措施;
4、自查自评阶段(2019年4月)进行复核审查,整改完善,进一步夯实各项工作,完善复查资料;
5、复查验收阶段(2019年6月)按照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的要求将材料进行上报;
目前已进入全面推进阶段各责任单位负责的2018年各项考核指标的统计数据必须在2019年2月10日前报复查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复核。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应按照本实施方案的任务和要求,全面组织开展工作,各责任单位工作方案中涉及到确保达标的工作措施或工程措施必须于2019年3月底前全部完成。
原文链接:http://www.kmwh.gov.cn/c/2018-11-19/5022479.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