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五华区九届二次会议 第18D26号提案的答复(13号)
五西办案〔2018〕13号
关于对政协五华区九届二次会议
第18D26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张勇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五华区农村土地征用补偿分配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昆明市国土资源五华分局和我办事处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西翥片区是五华主城拓展和城镇化推进的重点区域。在五华区“十三五”规划中,五华区将西翥片区定位为“北腾飞”的“领头羊”。目前,大小项目落地西翥,征地拆迁作为项目推进的重要部分,做好社区村组征地补偿资金分配工作,在项目推进过程中显得尤为重要。为加快项目推进,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就农村土地补偿征用分配事宜,办事处已做了如下工作:
一、充分认识规范农村土地补偿征用分配管理的重要性
加强土地征收收益规范管理,防止圈占土地、乱占滥用耕地,保障失地失业农民合法权益,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分享工业化、城市化成果。积极协调分配矛盾,维护片区社会稳定,对发生在农民群众身边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抓紧落实解决。
二、严格落实土地征收补偿政策
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包括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是对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偿。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过程中,严格履行法定征地程序,依法、依规、合理予以补偿安置。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法》等法律、法规政策,在项目征迁过程中,始终贯彻落实土地属于国家、集体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严格按照标准进行补偿。
(一) 严格制定和执行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西翥街道办为确保西翥辖区内项目顺利实施,切实维护土地房屋征收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所有补偿方案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结合西翥街道的实际情况制定,并报请区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区政府同意印发后执行。土地征收补偿严格执行《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昆政发〔2015〕53号)确定的补偿标准。青苗补偿费严格按照《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华区征地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五政办通〔2015〕73号)文件公布的标准执行。
(二) 及时足额拨付征迁补偿费。
各项目开展征迁工作前,积极与一级开发主体对接,让其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待完成相关协议签订后,根据协议约定,及时、足额将补偿费支付给被征收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拖延、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用。
(三)指导、督促社区、村、小组合理分配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
依法依规,指导、督促社区村组将土地征收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和村民之间合理分配,维护好农民土地集体所有权和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益。经办事处调查研究,就目前已开展地块土地补偿情况,各村组均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补偿方案(具体见附件)。
三、健全完善土地征收补偿监督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土地征收收益专户管理制度。
严格按照专户存储、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对补偿款进行规范管理。在街道三资中心设立了专户,统一结算,对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土地出让金净收益补助和集体经济发展留用地经营收益的收支使用原始凭证进行详细登记造册。接受村民主理财小组、农民群众的民主监督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审计监督。
(二)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西翥街道党工委及办事处加强领导,强化监管。督促社区村组就土地征收补偿分配事宜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三委班子会议、户长大会等公开研究讨论,并将会议结论进行公开公示。将加强土地征收收益分配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对补偿分配中查出的违法违纪问题,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下一步办事处将结合西翥片区具体情况,引导、督促村组依法依规制定完善具体分配方案,并做好公示工作,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李培志 138****8606
五华区西翥街道办事处 昆明市国土资源局五华分局
2018年6月7日 2018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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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区政府目督办,区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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