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五华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对张敏俊代表《关于加快五华区残疾鉴定办证工作的建议》的回复
尊敬的张敏俊代表:
您提出的五华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73号《关于加快五华区残疾鉴定办证工作》的建议,已交由区卫计局、区残联联合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 五华区残疾鉴定及办证工作基本情况
五华区残联根据中残联《关于制发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通知》、昆明市残联《关于昆明市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核发和管理的通知》和《云南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要求,为符合办证条件的残疾人办理证件提供方便。截止2018年9月,全区共有持证残疾人11199人。
2016年,根据市残联、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残疾鉴定工作的通知》(昆残联发[2016]9号)“昆明市户籍人口申请视力、听力、言语和肢体残疾鉴定,由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医院承担”的通知精神,五华区残疾人残疾鉴定工作于2016年12月开始由五华区人民医院承担。由于医院鉴定条件,医生鉴定资质和鉴定经费等原因,自开展鉴定工作以来,尽管每月医院能鉴定的各类残疾人数为100名左右,但远远赶不上新增要求鉴定的人数,出现了群众残疾鉴定需求与五华区医院鉴定进度之间的矛盾。经五华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五华区残联与区卫计局和区医院沟通、协调,区医院也在积极配合全力做好残疾鉴定滞留工作。自2016年底承担五华区残疾鉴定工作以来,五华区人民医院共为1908名申请人做了鉴定。
二、 残疾鉴定及办证相关依据
为维护残疾人证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残疾人分类和分级》(国家标准GB/T26341—2010)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云南实际,承担残疾评定工作的医院和临床医学专家必须具有《残疾人分类和分级国家标准实施手册》中所规定的资质,经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定、并报中残联备案。五华区人民医院是经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定的残疾鉴定机构,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残疾鉴定工作的通知》(昆残联发[2016]9号)的要求,五华区户籍申请鉴定的人员只能在五华区人民医院进行鉴定,五华区残联会在工作职责范围内协助区医院做好此项工作。
三、 进一步加快和建立残疾鉴定长效机制的做法
(一)区卫计局、区残联、区医院针对残疾鉴定缓慢的问题进行协商,由区医院暂停五官科门诊及全院会诊工作、慢性病办理工作、外科住院手术治疗工作,从8月27日起用两周时间共同突击完成目前积压的残疾鉴定工作,截至目前共对236名申请人开展残疾鉴定,同时,对区医院无法鉴定听力的2名申请人由区残联协调西山区进行鉴定。
(二)区残联与区卫计局联合上报经费请示,解决区医院聘用专家开展残疾鉴定的人员和经费保障问题,并与区人民医院协商将残疾鉴定工作形成常态,力争设立独立的残疾人鉴定科室,彻底解决五华区群众申请残疾鉴定困难问题,使五华区残疾群众通过鉴定早日办理残疾证并享受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帮扶政策。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区卫计局:夏涛,63621994
区残联 :张莺 ,68310126
昆明市五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昆明市五华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