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昆明市五华区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8C06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梁冬梅代表:
由您提出的“关于五华区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的建议”,已交由五华区发改局办理,结合五华区实际情况,现答复如下:
一、五华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相关情况
为加快昆明市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通知》(昆政发[2016]40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系列文件。按照昆明市统一要求,五华区积极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并取得一定成绩。通过及时向各行业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国有平台公司分解下达目标任务,以分时租赁公司、充电桩建设企业、停车场业主等为渠道推进充电桩建设。据辖区内行业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相关企业不完全统计,截止2017年底,五华区建成运营充电桩331个。主要包括:五华区环卫处建成17个充电桩,昆明耀龙配售电运行有限公司建成27个充电桩,昆明中北交通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成9个充电桩,云南能投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建成8个充电桩,云南创友科技有限公司建成3个充电桩,昆明众合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建成4个充电桩,昆明特来电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建成75个充电桩(含与华夏分时租赁公司合作的27个充电桩),云南北瑞兔司机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建成46个充电桩,首汽共享租车约50个,其他公司建成92个充电桩。
二、提案办理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落实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按照《昆明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昆政发[2016]40号)的相关要求,五华区拖过多种途径推进充电桩建设:一是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与辖区停车场所有者或经营者协商合作,根据场地条件建设充电桩,一般单个场地建设充电桩数量在10个左右(如顺城购物中心地下停车场设置12个);部分面积较小的停车场建设2-3个,多数以新能源汽车租赁企业建设为主,包括gofun出行、摩范出行、EVCARD等。二是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与五华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或平台公司合作,利用政府资源进行充电桩建设。通过此类模式建设的充电桩由于停车场供电能力有限,建设规模也较小,如区政府行政中心充电站建有6个充电桩(全为快充桩),西翥街道办事处充电桩8个(6慢2快)。
(二)严格执行充电服务费指导价格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目前昆明市对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公交车辆(含出租车)充电服务费最高限价为0.62元/千瓦时,非公交车辆最高限价为0.72元/千瓦时,所收费用主要用于弥补充电设施运营成本。经了解,目前电动汽车充电费用主要为充电服务费和接入电费,充电服务费均按照全市统一收费标准收取,接入电费一般按照供电部门的接入价收取。如区政府行政中心6个充电桩均是按接入电费0.48元/千瓦时,充电服务费0.72元/千瓦时进行收取。
(三)落实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助政策
按照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年度充电基础设施补贴资金申报工作的相关要求,五华区发改局积极与辖区内获得昆明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登记资格的企业进行对接,协助企业根据建设运营充电基础设施的不同类型、数量获得资金补助约260万元。
(四)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沟通对接
结合五华区商业设施较为集中的特点,五华区也积极与华夏出行、特来电、天津出行等辖区内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及新能源汽车运营相关企业进行沟通对接,鼓励企业在商业较为集中的区域布局充电基础设施,如金鹰广场酒店、顺城购物中心等;对一些新建的商业设施如宜家家居、首创奥莱、新城吾悦广场项目等,也支持其与项目业主进行对接,提前谋划布局充电基础设施,吸引新能源汽车车主参与消费。
三、当前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中凸显的一些问题
虽然我区在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暴露出了以下一些问题:
一是场地供应困难,缺乏有效支撑。五华区属于主城核心区,土地资源紧张,成本较高。成规模的充电站建设比较困难,目前主要是充电桩建设运营企业主动联系停车场、小区等,通过租用场地的方式开展建设,或者由停车场地业主邀请充电桩企业开展建设。由于场地和市场前景问题,充电桩数量少,建设协调难度大,建设规模普遍较小,充电基础设施的大范围推广存在困难。
二是供电设施老化,电力接入手续复杂。老旧小区或停车场在建设时没有考虑到新能源充电汽车的发展趋势,供电设施老化,很难为充电桩提供电力支撑。同时,若开展供电设施改造提升,除向供电部门申请的手续较为复杂外,还需要停车场地业主或充电桩建设运营企业投入较高的成本增加配变电设施、电力接入通道等,让许多有意投资充电桩建设运营的企业望而却步。
三是补贴力度有限,部分企业积极性不高。目前我区充电汽车使用量有限,充电基础设施利用率不高,企业盈利能力较低。同时对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补贴力度有限,部分企业对于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积极性不够高,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贯彻执行奖励补贴政策引导充电基础设施信息接入
目前昆明市正在研究制定《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施运行信息管理办法》、《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施运行信息接入规范》、《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施运行安全预警机制》、《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接入电网建设指导意见》等充电设施配套政策,对新能源汽车购置和运营补贴、充电桩建设和运营补贴等进行规定。通过系列政策的出台以及奖补政策的落实,将极大提高充电桩、新能源汽车接入运营信息管理及服务平台的积极性。五华区将及时向辖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及新能源汽车车主进行宣传,协助其享受市级奖补政策,引导信息接入工作顺利开展。
(二)梳理辖区停车场等资源,努力实现充电基础设施应建尽建
充电桩建设关键需要场地和供电能力的支持,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对辖区内停车设施的摸底调查,发动五华科技产业园、街道办事处、社区以及国有平台公司的力量,充分了解我区适宜建设充电桩的场地等条件,将可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场点找准,并鼓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参与投入建设。利用好国有平台公司资源,针对五华区国投公司、园投公司结合商业地产去库存取得一批停车位的情况,积极协调平台公司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新能源充电汽车推广。对有条件、有需求的宜家家居、首创奥莱、新城吾悦广场项目等商业体项目和司法行政中心等政府投资项目,发挥桥梁作用,为建桩企业和项目沟通协调提供服务,积极促成一批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
(三)落实好昆明市关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相关政策
认真落实《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在辖区新建住宅、商业项目办理备案手续时,督促其在停车场地中预留10%的车位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同时,在参加此类项目竣工验收、办理相关手续时,严格对照充电设施建设比例进行核实,预留充电基础设施接口等达到规定标准的予以竣工验收。
(四)加大与企业的沟通对接,鼓励企业参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加大与充电桩建设运营企业的对接力度,通过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等引入天津出行等网约车、出租车等新能源汽车运营公司或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协助企业开展运营资质办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资格备案等手续,协调好充电基础设施选址、建设、审批等相关事宜,鼓励企业发挥充电基础设施的投资积极性和建设主体作用,加快我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进度。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杨正,63627325。
五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