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五华区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7号建议的答复
李加林代表:
您提出的“五华区西北片区已征地5000余亩,2016年回迁安置1400多户拆迁户,为保障被拆迁户的利益,希望政府相关部门督促办理泛亚新区(西北片区)回迁房产权证和不动产权证”的建议,已交昆明市国土资源局五华分局、五华科技产业园管委会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五华区人民政府于2010年10月发布的《五华区人民政府关于昆明市五华区片区开发建设征地拆迁的通告(第1、2号)》,五华区西北片区开发建设工作指挥部开展了西北片区一期5412亩范围内的土地及房屋征迁安置工作,共涉及普吉、大塘、联家三个社区及所辖国有土地上的补偿及安置户1638户。涉及的安置房采取迁村并点集中安置的方式由市保障房公司负责建设进行。
2015年12月4日,五华区西北片区迁村并点回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发布了《昆明市五华区西北片区一、二期拆迁通告、公告范围内回迁房安置公告》,按照“先签协议先选(抽)房”的顺序,1272户安置户共选中3376套房,并在《五华区西北片区一、二期回迁安置房源确认表》上签字确认。2016年6月28日至7月10日,五华区西北片区迁村并点回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将已建成竣工的A地块1166套(已选房数)交付安置户,安置户与市保障房公司委托的建设单位(盛宸房地产公司)签订了安置合同,并进行了相关结算。
根据安置户提出尽快进行回迁安置房权属登记的要求,A地块安置房交付后,为维护西北片区社会稳定,西开办抓紧整理了A地块回迁安置房的相关资料,积极向税务部门、房产登记部门咨询安置房拆迁证明开具、契税减免办理及权属登记的相关规定。在2016年9月制定了五华区西北片区回迁安置房办理不动产权证工作流程,并致函市保障房公司,明确其应设置专门部门及人员与不动产权属登记机构对接,并按要求收集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的相关资料,最终为安置户统一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
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昆明市城中村改造优惠政策的通知》(昆政发﹝2008﹞94号)的精神,不超过协议安置面积的回迁安置房,免征契税。即具备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的安置房须为:一是建成竣工,且有经过房地产登记部门备案的《房屋面积测绘计算报告(竣工房)》;二是已按照安置公告中的规定结算的安置房。因此,尽管A地块1166套安置房大名单已拟制完成,但其中具备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的仅有196套安置房,在全部已选安置房3376套中占比不足10%。从安置房所有人的准确性、完整性和避免出错等多方考虑,经与不动产权属登记部门和相关部门多次沟通协商,办理安置房不动产权属登记工作应待A、B、C、D四个地块的3376套安置房全部交房完毕后,再进行统一办理不动产权证。
目前,B、C、D三个地块的安置房将于2018年6月底竣工,“西开办”将及时把安置房交付给安置户,同时,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及市保障房公司和盛宸房地产公司,提前做好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必备资料的收集、准备工作。
为切实维护、保护片区被安置群众的利益,五华科技产业园管委会将在五华区政府的领导下,普吉街道办事处、各居委会、村(组)和广大安置户的支持配合下认真组织和协调,待整个回迁安置房项目完成最终的竣工验收工作后,配合市保障房公司、建设单位及导选公司,到不动产登记部门统一申请办理不动产证。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关心和支持。
昆明市国土资源局五华分局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