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季度行政处罚信息
发布时间:2018-07-24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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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
1.昆明显XXX传媒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参加2017年度劳动保障执法网上年审,根据《云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对单位依法给予500元行政处罚。
2.昆明蓝XXX科技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参加2017年度劳动保障执法网上年审,根据《云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对单位依法给予500元行政处罚。
3.昆明东XXX实业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参加2017年度劳动保障执法网上年审,根据《云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对单位依法给予500元行政处罚。
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