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五华区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对五华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3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李明飞代表:
您提出的五华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36号《关于改善残疾人的生活困难及家庭负担》的建议,已交我会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 五华区残疾人事业概况
五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在省市残联的关心指导下,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出台政策、加大投入、健全网络”的工作思路,认真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积极解决好残疾人的民生问题,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大力推进扶残助残活动,切实救助帮扶困难残疾人,尽力改善残疾人的生活和发展环境,五华区残疾人生存发展状况明显改善,残疾人幸福指数和获得感普遍增强,实现了残疾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和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截止2018月4月30日,五华区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人为10791人,其中视力残疾人1956人,听力残疾人850人,言语残疾人59人,肢体残疾人4810人,智力残疾人1044人,精神残疾人1546人,多重残疾人526人。五华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1727人。
二.对李明飞代表提出的《建议》办理和答复如下:
建议一:“建议在五华区辖区内残疾人不论从事何种行业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合法企业,并具有承担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残疾人所办的企业,建议政府不论是政府采购招标的项目还是其他城市建设性项目、服务性项目,在不违反采购法、招投标法的条件下应充分考虑残疾人企业,优先照顾,充分体现政府对残疾人的支持及关心,让一部分有思想、有能力、具备承担政府采购招标等其他服务项目的残疾人所创办的企业,参与竞争,公平选择、优先照顾的原则,让五华区辖区内一些残疾人企业脱颖而出,充分调动残疾人的就业性,发挥残疾人应有的特长。”
办理及答复:1.2017年8月22日,国家财政部出台了《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专门就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做出了相关规定如下:“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货或者定点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
2. 云南省残疾人就业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2号)《云南省残疾人就业规定》也做出了相关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残联应当确定适合残疾人生产、经营的产品、项目,优先安排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和残疾人创办的企业生产、经营”;“政府采购,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购买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和残疾人创办的企业及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的产品和服务”;“机关、事业单位在政府采购中,应当将参与采购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纳入评标体系,予以量化加分或者价格扣除” 。
3. 根据国家、省市均有相关政策,区残联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好相关规定,促进五华区残疾人创办的企业健康发展。
建议二:“建议给他们一些选择适合自己开办公司的优惠政策及鼓励条件,这样有利于减轻残疾人对社会的影响、安定、团结,让残疾人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给予的关心和帮助,让他们走进新时代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行列中,充分调动残疾人的积极性,逐年减少残疾人的家庭、社会矛盾,让他们享受到残疾人应有的权利,弱势群体确实需要政府给予适当的政策性的体恤和关心。”
办理和答复: 1.目前我省各级政府对残疾人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主要有:《云南省残疾人就业规定》中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残疾人就业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将残疾人就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优惠政策和具体扶持保护措施,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帮助残疾人就业,并鼓励扶持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灵活就业,为残疾人就业创造条件……”
2. 凡昆明市辖区内残疾人办企业,或者从事个体经营等方式的行为,本人持有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年龄18~55周岁、有劳动能力、有民事行为能力,首次通过自主创业实现就业的残疾人,均可获得昆明市残疾人自主创业相关扶持帮助:一是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六个月以上,按照最高不超过5000元的标准给予创业扶持。二是取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含农村民俗旅游经营)并正常经营六个月以上,按照最高不超过4000元的标准给予扶持。三是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本人为残疾人的自主创业实体(签订《劳动合同》1年以上)并为其购买了社会保险,每新招用1人扶持800元。
3.残疾人实现就业是改变其家庭生活状况的根本途径,为促进残疾人就业,五华区先后出台了《五华区促进残疾人就业双联双荐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五华区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个体就业暂行办法》、《关于促进五华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的办法(试行)》等扶持政策。《昆明市五华区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个体就业暂行办法(试行)》其中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残疾人按照创业类别分别给予1000元-15000元不等的创业扶持补贴。
4. 下一步,区残联将切实落实省、市、区相关扶持政策,继续加大对残疾人自主创业的扶持力度。
建议三:“建议在五华区辖区内开办残疾人示范园,填补辖区没有残疾人示范园的空白。”
办理和答复:残疾人是一个特殊困难群体,需要格外关心。全面建设小康,需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残疾人工作,大力推动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扶残脱贫攻坚是全面建设小康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目前,五华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及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基地项目已建成。该项目今后将具备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残疾人自主创业孵化基地、社会助残组织孵化器等三个基本功能。
今后基地建设将着眼于孵化理念架构对残疾人创业、就业的服务支撑,通过整合相关院校和社会组织等方面的优势资源,为五华区属地残疾人提供体系化的孵化服务平台和企业管理服务,为残疾人创新创业、残疾人就业创业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搭建桥梁。
针对李明飞代表的建议,区残联在今后工作中也将依托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建设就“残疾人示范园”建设作出相应的探索。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江昉 徐明,68330730,68330757
昆明市五华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