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五华区九届二次会议第18C14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贾伟、郭若瑩、陈伟成、王艳、吕毅斌、陈穗云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青云街44号一楼活动室归还给翠湖北路社区居委会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青云街44号门牌由华山街道办事处和我局翠湖派出所共同使用,一楼占地60平方米活动室原为翠湖北路社区居委会使用,二楼以上为翠湖派出所。自2015年起,一楼活动室设为翠湖派出所防恐处突应急分队备勤室,沿用至今。具体原因如下:
一方面,华山街道办事处翠湖北路社区于2015年拟在辖区选址打造“马杰社区工作室”,经翠湖北路社区实地考察后,认为选址在位于华山西路的翠湖派出所“赵同新备勤室(2005年建立)”,能够满足社区工作需求。另一方面,2015年年初,为适应当时的治安形势及相关工作需求,翠湖派出所成立了防恐应急处突分队,招录了10名队员负责辖区巡逻和防恐处置工作,因翠湖所办公用房较为紧张,时任所长的张勇同志对接联系华山街道办事处原主任姚丽芳,请求街道办事处帮助解决派出所防恐处突应急分队人员的备勤室需求。经双方协商,决定将翠湖派出所位于华山西路的“赵同新备勤室”与翠湖北路社区位于青云街44号一楼的活动室进行调换,以同时解决翠湖北路社区居委会建设“马杰社区工作室”和翠湖派出所防恐应急处突分队备勤室的需求。2015年起,双方按照当时用房需求进行调换后,各自使用至今。
目前,针对诸位委员提出的“将青云街44号一楼活动室归还翠湖北路社区居委会以便于社区更好利用活动场所开展‘侨之家、侨乡文化’等活动,丰富提升社区侨乡文化影响力”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由我局警务保障室牵头翠湖派出所与华山街道办事处进行对接联系,共同协商解决“马杰社区工作室(原赵同新备勤室)” 、青云街44号一楼房屋以及翠湖北路社区“侨乡文化”活动场地需求的方案。由于时间久远且翠湖派出所、华山街道办事处当时的经办领导均已离开原职位,派出所领导也经过多次更替调整,造成了工作上的被动局面。经翠湖派出所现任所长多次与华山街道办事处进行对接商洽,现初步拟定利用位于翠湖北路50号审计厅老干的会议室作为社区居委会开展“侨乡文化”活动的场所。此方案,既保障了翠湖北路社区“马杰社区工作室”、翠湖派出所防恐应急处突备勤室用房需求又满足了社区“侨乡文化”活动场所需求,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双方工作量。
下一步,我局翠湖派出所将积极配合华山街道办事处开展相关工作,尽快完成翠湖北路社区“侨乡文化”活动场所的建设。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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