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五华区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82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李秋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充分发挥医疗保险基础保障作用,加大对患有特殊疾病的儿童救治力度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主要提出以下建议:
有关部门充分落实国家和地方医疗保险政策,用足用够,不仅提高覆盖面,也要增加针对性,为患有特殊疾病的儿童得到及时救治创造条件提供保障,减轻患儿家庭的经济负担,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
我局协同各协办单位将相关政策及开展工作回复如下:
医疗保险作为国家医疗的基本保障制度,在不断的发展和完善,针对为患有特殊疾病的儿童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减轻患儿家庭的经济负担的现实情况,昆明市根据省级的医保政策出台了《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昆人社通[2017]256号)文件,文件中对昆明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门诊特殊疾病”的病种调整为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精神病(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障碍)、帕金森氏病(震颤麻痹)、儿童生长发育障碍(生长激素缺乏症)、小儿脑瘫、重症肌无力(包括肌营养不良症、运动神经元疾病)、儿童免疫缺陷病12种。从文件调整中增加了针对部分病种儿童的特殊病待遇。该文件下发后,我区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自2017年11月1日起开始执行,经在昆明市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内查询,目前五华区已为27人次相关儿童特殊疾病病例支付待遇享受费用56322.58元。
为了让医疗保险的惠民政策能够惠及更多的特殊病儿童患者,围绕代表的提案建议,我区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两个方面的工作力度。
一是努力完成参保扩面工作,增加参保覆盖面
我区一直把市级下达的参保扩面任务作为首要工作开展,通过抓紧对社区两保服务站医保业务经办人员的培训、指导与督促,通过密切和教育局、民政局、残联的协调沟通,努力将应参保的居民尽量纳入参保范围。以最近三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情况为例,2015年市级下达参保任务为20.95万人,我区完成数为22.59万;2016年市级下达任务为21.55万,我区完成数为22.56万;2017年市级下达任务数为21.6万,我区完成数为22.8万。从参保扩面的任务完成情况来看,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保持平稳,并总体稳步增加。今后还将紧抓参保扩面工作,不断扩大覆盖面。
二是对医保政策加大宣传力度,使更多的参保人能够懂政策、享待遇
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所涉及的医疗领域病种繁多,不同病种的诊治措施不尽相同,相同病种的治疗方案也存在因人而异,患病儿童的实际治疗情况是否符合待遇享受条件以及该怎样享受,是需要患病儿童家庭了解和掌握才能更好地发挥医疗保险效用,尤其此次调整增加了儿童特殊病待遇享受的文件出台时间不长,更需要加大宣传力度。我区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充分利用社区服务站的触角作用、利用医院医护人员直接面对病患的零距离空间,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同时思考最大化的利用好公共场所、新闻媒体、网络空间的宣传方法,使宣传取得更好的效果。
提案中提出的建议,是人大代表站在关注民生保障的角度,对患有特殊病病种患儿及家庭群体的关心和关注,也是对本省我市医疗保险事业的关心爱护、对医保业务部门的支持和帮助,是对医疗保险制度和政策更加完善、健全更加惠民、便民的期望和企盼,五华医保为此而感到由衷的欣慰和感动。我中心将会严格执行好省、市医保部门的相关政策,使患有特殊病病种患儿及家庭能从中受益,得到帮助。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
陈静 0871-63584976
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13日
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人社〔2018〕36号-关于对五华区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82号建议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