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政协五华区九届二次会议第18 D12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政法组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劳动保障监察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主要提出以下建议:
1.引入网络办理案件方式。
2.与公安机关联动,打击恶意逃薪、恶意讨薪的刑事犯罪,并对已惩处的罪犯借助媒体进行宣传曝光,以震慑违法犯罪。
3. 与工会联动,协商处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纠纷。
4. 以劳动保障执法年审工作为契机,主动执法,对潜在的违法行为疏通、教育、帮助、整改。
5. 重点项目的用工单位和瑕疵用工单位进行用工实名管理和分账管理。
我局协同各协办单位将相关政策及开展工作回复如下:
一、引入网络办理案件方式
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省政府令第166号),全面推进昆明市劳动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建设,确保省“两网化”管理信息系统的顺利进行,我局于2015年8月正式使用劳动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平台,以劳动监察执法的全过程为主线,以网络化管理为手段,以信息数据为支撑,建立用工单位、劳动者和执法人员数据库,形成信息采集、监管体系,实现信息资源的统一管理和共享,实现规范用人单位用工秩序,规范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工资行为,实现劳动监察队用人单位的适时监管,提升了劳动监察执法的监管和服务水平。
二、与公安机关联动,打击恶意逃薪、恶意讨薪的刑事犯罪,并对已惩处的犯罪借助媒体进行宣传曝光,以震慑违法犯罪
对以讨要农民工工资名义,幕后操纵,敲诈勒索,恶意讨薪,制造群体性事件的和欠薪逃匿的行为,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主动介入,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遏制歪风邪气,维护社会稳定。
三、与工会联动,协商处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纠纷
2018年4月我局会同区总工会协商处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纠纷,区总工会主要指导指导五华区辖区企业签署《工资集体协商合同》同时监督企业建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监管企业是否履职合同条框情况,保障员工工资的准时发放,是否达到昆明市最低工资的指导线标准。并开展两书维权保障,处理好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纠纷。职工可将自己的对企业的建议或者投诉向街道总工会或社区联合工会反应,街道总工会或社区联合工会监督企业进行整改,并在每季度末向区总工会反应。
四、以劳动保障执法年审工作为契机,主动执法,对潜在的违法行为疏通、教育、帮助、整改
劳动执法是劳动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而劳动执法网上年审又是劳动执法的重要手段之一。我局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服务意识,规范年审程序,提高工作质量,更好地“为经济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切实维护了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做好一年一度劳动执法网上年审,我局在政务服务大厅劳动保障监察服务窗口粘贴了“劳动执法网上年审”操作流程,公布了年审业务咨询电话安排了专人负责网上年审事宜的咨询、解答工作,对年审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分析、解决。同时开展法律法规的政策咨询讲座活动。并通过发放年审公告、通知等方式扩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
通过一年一度的劳动执法网上年审,进一步提高了用人单位,特别是劳动者和单位法人代表的法治意识逐步加强,使劳动违法行为得到及时纠正,充分发挥了年审这一监察手段的作用,对于贯彻落实劳动法律法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我区经济快速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五、重点项目的用工单位和瑕疵用工单位进行用工实名管理和分账管理
我局始终紧紧围绕保护农民工劳动所得,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着力规范工资支付行为、优化市场环境、强化监管责任,健全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行农民工全员实名制用工管理制度,建立劳动计酬手册。督促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工程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建立施工人员进出场登记制度和考勤计量、工资支付等管理台账,实时掌握施工现场用工和工资支付情况,不得以包代管。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建设工程费中有关人工费用 (包括工程造价中的定额人工费、规费及按照建设主管部门文件计算的人工费调差费用,下同)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推动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等相分离,避免因工程款拨付问题导致工资拖欠。
我局对建设领域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执行用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银行代发的,造成工资拖欠发生的,将被五华区列入劳动保障不诚信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
陈军龙 0871-63588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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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13日
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人社〔2018〕55号-关于对政协五华区九届二次会议第18 D12号提案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