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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5177-201806-085353 主题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 有效性:
发布日期: 2018-06-08 10:22 废止日期:
文号: 关键字:
名 称: 五华区深入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

五华区深入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

发布时间:2018-06-08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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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区深入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

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

为深入推进五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改善城市形象,优化发展环境,根据省、市城乡人居环境提升、昆明市深入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五华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综合整治、全面提升”的原则,从2018年起,用三年时间持续深入开展市容环境整治提升,着力解决城市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脏乱差等突出问题,持续改善人居环境,不断完善城市功能,着力提升城市品质,确保六个不滑波” “六个持续提升,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多更公平地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不断增强市民的获得感、归属感,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高品质核心区奠定良好基础。

二、组织领导

成立五华区深入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和统筹协调全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各项工作。

组    长:陈    伟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 组 长:陈    净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涂 力 军  区政府副区长、公安五华分局局长

              何 跃 龙  区政府副区长

              郭    颖  区政府副区长

              李 克 武  区政府副区长

              徐    静  区政府副区长

        员:区政府办联系副主任,区政府目督办、区创建办、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经济贸易局、区民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园林绿化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文化体育旅游局、区环境保护局、区水务局、区城市更新改造局、区残联、交警二、三、四、六大队、各街道办事处、规划五华分局主要负责人,区委宣传部、公安五华分局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城管综合执法局,由魏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由区城管综合执法局、相关职能部门抽调,视工作推进情况集中办公。

三、整治提升工作范围、时间及内容

(一)实施范围及时间

本次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主要在护国、华山、大观、龙翔、丰宁、莲华、红云、普吉、黑林铺9家街道办事处范围内实施。

2018年,华山、丰宁2家街道办事处按照《主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导则(标准)》要求开展整治,并结合街道办事处自身特色和历史文化底蕴,打造样板示范社区、特色街区,同时围绕人民路、东风路等道路恢复提升工程的实施,对道路U型断面开展综合整治提升工作,全面提升城市品质。

2019年,护国、大观、莲华、龙翔4家街道办事处按照《主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导则(标准)》要求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并结合街道办事处自身特色和历史文化底蕴,打造样板示范社区、特色街区。

2020年,红云、黑林铺、普吉3家街道办事处按照《主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导则(标准)》要求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并结合街道办事处自身特色和历史文化底蕴,打造样板示范社区、特色街区。

(二)主要内容

根据《主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导则(标准)》,主要围绕沿街建筑立面美化、公共设施、城市道路、户外广告、城市照明灯光亮化、违法违规建筑拆除、老旧小区微改造、建绿补绿,以及网格化建设等开展整治,着力提升城市景观形象和数字化城市管理水平。

四、整治提升任务、分工

按照属地原则进行整治提升,打造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示范街道办事处、社区、道路。具体任务:

(一)管理整治类(长效、常态工作,全区全覆盖组织实施)

1.确保居民小区卫生环境和公共秩序不滑坡加强小区内部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按照“社区引领、物业负责、全民参与”的原则,充分调动和发挥小区居民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构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社区组织体系,着力解决小区居民反映强烈的物业管理、环境卫生、违章搭建等问题,不断提升小区卫生环境、治安环境、绿化环境、人文环境。依据2017《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组织开展小区生活环境提升行动,做到小区内路面硬化、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无露天排水沟渠;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收集、定时清运,垃圾房、箱(桶)完好、整洁;楼门内干净整洁,楼道无堵塞,墙面、玻璃无污秽破损,照明灯完好;小区自行车、机动车停放整齐有序,无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现象;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正常;保安、保洁、绿化服务到位。引导小区居民增强文明意识,强化卫生观念,及时劝导和制止社区内的不文明现象,养成文明健康行为举止,做到文明饲养宠物,无乱扔垃圾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躺卧公共座椅等不文明现象。

牵头部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民政局,各街道办事处

2.确保背街小巷卫生环境和社会秩序不滑坡坚持把背街小巷整治和群众自治、小区自治、社区治理、街道治理结合起来,充分发动群众的力量,真正体现全民参与。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加大综合整治力度,健全完善区、街道、社区“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监督机制、联合执法机制和检查考核制度,加大对“门前三包”自我管理承诺书签约率、履约率的督查和检查,及时督促沿街店面和单位落实“门前三包”制度。依据2017《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持续开展背街小巷环境卫生和社会秩序综合整治,加强对沿街绿化、人行道、垃圾收集点、垃圾箱、宣传栏、告示牌等市政设施的巡查、维护,做到路面硬化,无明显坑洼不平;排水设施完善,无露天排水沟渠,无明显路面积水;装灯率100%,亮灯率≥95%;管理规范有序,无占道摆摊经营、无杂物乱堆放、乱停乱放车辆现象,无小广告乱张贴现象;共享单车管理规范,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无卫生死角、无明显环境乱象。

牵头部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区园林绿化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警二、三、四、六大队,各街道办事处

3.确保城市道路卫生环境和社会秩序不滑坡按照《昆明市环境卫生作业规范及质量标准》要求,加大道路清扫保洁力度,加强环卫设施清掏清洗,加强道路交通隔离栏(护栏)清洗,加强垃圾清运,形成常态管理机制,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环境干净、卫生、整洁。加强对各类城市家具以及主、次干道市政设施的管养维护,做到主、次机干道机动车道、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连续平整,井盖、隔离栏等基础设施功能完好,盲道、缘石坡等无障碍设施未被侵占,设有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主、次干道装灯率100%,亮灯率≥99%;沿街路面、人行道和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干净整洁,设有分类垃圾箱,无违规占道经营现象。积极劝导公共场所吸烟,加大对微小不文明行为的处罚力度,过街行人文明有序,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躺卧公共座椅等不文明现象。

牵头部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部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警二、三、四、六大队,各街道办事处

(二)工程提升类(按三年整治提升行动计划组织实施)

1.高层,多、低层建筑。对影响建筑屋顶轮廓线的设施进行美化,对违规设置的建(构)筑物进行拆除;对成片、成规模区域的低层和多层建筑屋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局部“平改坡”或格栅遮挡;对屋顶太阳能热水器进行规范设置;对道路两侧建筑物外立面进行清洗粉刷。

牵头部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部门:规划五华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2.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对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进行维护修缮;表面存在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吊挂、明显污渍、锈蚀的,进行清洗、漆化、翻新。

牵头部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3.户外广告设施,店招店牌严格执行《昆明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昆明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昆明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专项规划(2011—2020年)》规定,对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店招招牌、建筑物名称标识、企业宣传标识和指示牌进行综合整治。推行户外广告实行分区域差别化管理,商业街区的户外广告三分之一以上用于公益广告;集中居住区、公共文化场所尽可能多设置公益广告,施工围挡全部用于公益广告,取缔和拆除影响市容市貌的各类户外广告。

牵头部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4.道路照明及城市景观照明。对“有路无灯”“有灯不亮”的道路及公共景观亮化设施进行再排查、再梳理,持续推进补建、整改工作。完成盘龙江景观亮化提升(五华段)工作,做好示范引导,确保景观亮化效果的完整性和美观性。

牵头部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5.老旧小区微改造。加大资金投入,针对主城区老旧小区进行微改造。集中开展基础设施改造和维修,实施停车位改造、道路整修、管网改造、外墙粉刷、智能监控设施安装更新、僵尸车处置等,着力解决部分老旧小区车辆乱停乱放、道路破损、楼道照明不亮、路灯不亮、雨污水管网损坏、墙面乱涂乱画、环卫设施破旧、治安管理混乱等问题,持续提升老旧小区环境质量。加大老旧小区绿化建设,进行绿化恢复、绿地补绿及地砖铺设,建设景观休憩庭院,补齐社区、庭院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区域的绿化短板,为市民营造绿色舒心的居住环境。

牵头部门:区城市更新改造局

责任部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园林绿化局,各街道办事处

6.城市景观及公共设施。开展城市绿化专项整治,统筹推进规模造绿、小区添绿、沿河植绿、道路补绿等工作,科学合理规划公园布局,加强绿化营养维护,做好绿化带垃圾、杂物的清理,满足市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需求。加强河道环境整治,全力推进城区未达标水体整治工程,实施入滇河道综合治理项目,打造碧波荡漾、绿树成荫的城市生态景观带。开展沿街乞讨整治,加强对主次干道、商业街区及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治理,依法处置强讨恶要、滋扰他人、扰乱公共秩序、危害交通安全等行为,严厉打击强迫利用未成年人和残疾人进行乞讨、卖艺等非法行为。持续推进文明旅游工作,加强景区景点文明规范管理,加强三星级及以上宾馆的专项整治,选树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积极协调各级各类媒体做好文明旅游的正面宣传和反面曝光。开展市政、文体公共设施整治,规范设置报刊亭,定期清洗亭体,对长期无人经营、严重破损或者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的占道亭棚进行拆除。对设置在道路(含桥梁、隧道等)上的各类环卫、道路照明设施、隔音屏、公交站台及文体休闲等公益设施进行整治提升。开展架空线缆整治,组织三大通信运行商、电力公司、网络电视公司对架空线缆进行规范,对街面的各类箱柜进行规范、维护和清洁。深入推进“厕所革命”,抓好公厕建设管理,完善配套基础设施,按照人居环境提升工作要求完成公厕的新建和改扩建,对公厕进行拉网式检查,确保公厕管理和服务达到标准。

牵头部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部门: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公安五华分局、区文化体育旅游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园林绿化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环境保护局、区民政局、区水务局、区经济贸易局、区残联,各街道办事处

7.数字化城市管理。完善问题发现机制,通过微信、电话、媒体等,多渠道受理市民反映的各类城市管理问题。充分发挥各级监督员作用,持续推进网格监督模式创新,加大网格巡查力度,及时上报各类问题,不断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深化“六进网格”工作机制,将监督、管理、执法等力量纳入网格中,建立网格员联勤联动机制,切实提升案件的处置效率和质量。以智慧城管综合运行系统为支撑,建立二级分类指挥调度机制,提高城市运行过程中各类问题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处置能力。明确区、街道、社区的职能职责,强化街道和社区在问题处置方面的作用,建立责任主体、管理主体、执法主体、监督主体四类主体“包保到户、责任到人”的工作责任制,形成多元共治、良性互动的局面。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城市网格化管理考评体系,加强对区级职能部门和街道的考核,将考核结果与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奖惩激励、干部个人实绩有机结合起来,强力推进网格化管理各项工作的开展。

牵头部门:市网格化监督指挥中心五华分中心

责任部门: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各街道办事处

五、工作步骤

(一)根据三年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行动计划要求,每年3月底前区级相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要制定每年的细化工作方案,并对整治区域开展广泛的宣传动员,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从当年31日起至1031日,由区级相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按照各自制定的工作细化方案组织实施,区领导小组适时召开推进会、观摩会。

(三)每年11月份区领导小组将对区级各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进行总结并通报。

(四)2019年、2020年试点街道办事处根据辖区情况于上年度11月前制定出台详细计划报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汇总后上报区政府。

六、工作要求

(一)思想认识到位。全区各有关部门务必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深入推进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上来,克服盲目自满情绪、麻痹松懈情绪和消极畏难情绪,以高度负责的担当精神,切实加强领导,做到高位统筹、上下联动、密切配合,立即投入到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中,确保城市品质一年一跃升,三年大变样。

(二)责任落实到位。各成员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对重点、难点问题亲自研究解决,对关键环节靠前指挥;各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要深入一线推进工作落实,一抓到底;落实属地责任,组建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作业设计,进行最广泛的动员,全面落实网格责任,确保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各牵头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认真履行职责,一线检查指导,合力推进工作落实。

(三)宣传力度到位。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以及宣传栏、电子屏、黑板报等,向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宣传市容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的意义和要求,提高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对整治提升工作的认知度和支持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资金保障到位。各街道办事处要结合整治提升工作内容,广开渠道,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多方筹资,采取企业投资、财政投入、政企合作等方式,有效解决建设资金筹措问题。区级财政将按照以奖代补形式,安排部分资金,支持整治提升工作,

    (五)督查问效到位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组织开展督查检查、跟踪问效,每个季度形成工作推进情况专报,报区委、区政府。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以强有力的激励约束推动工作落实到位。对整治工作落实不力的,倒查责任,严肃追究不作为、履职不到位、工作失职等行为,并对责任人、责任领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问责。

 

附件:

五华区2018年-2020年市容市貌综合提升整治范围及时间安排表

年度

单位

U型断面改造提升

老旧小区整治

道路整治

2018

华山街道办事处

翠湖环路、北门街、华山南路、华山西路、天君殿巷、一二一大街

华山西路128号、翠湖南路173号、天君殿巷

翠湖环路、人民中路、东风西路、一二一、鼓楼路、华山南路、华山西路、华山东路

丰宁街道办事处

虹山南路、普吉路丰宁段、滇缅大道、西园北路

虹山新村小区、虹山中路小区、丰宁小区

西园北路、茭菱路、近华浦路、丰宁路、丰民路

2019

护国街道办事处

三市街、南屏街、正义路、青年路、宝善街、文庙直街、文明街、甬道街、云瑞西路、云瑞东路、华山南路、金碧路

根据辖区情况于上年度11月前制定详细整治计划

大观街道办事处

如安街、大观商业城、东风西路、西昌路、西坝路、环城西路、国防路、金碧路、五一路

莲华街道办事处

教场中路、白云路、建设路、龙泉路

龙翔街道办事处

人民西路、茭菱路

2020

红云街道办事处

红锦路、霖雨路、小康大道、金色大道、龙泉路

黑林铺街道办事处

滇缅大道、科新路、昌源中路

普吉街道办事处

普吉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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