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五华区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办法》
一、文件起草背景和过程
根据《昆明市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办法》(昆联发〔2016〕1号)文件精神,按照《关于举全市之力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昆发〔2015〕18号)、《关于进一步深化“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的通知》(昆贫领〔2017〕9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五华区外派驻村扶贫工作队的管理,由区委组织部联合区农林局草拟了《五华区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办法(送审稿)》。
在2018年3月20日会议征求了区委农办、区财政局意见后,对《五华区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办法(送审稿)》进行修改完善。为将对五华区外派驻村扶贫工作队的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促进驻村帮扶工作的顺利开展,特提请区政府对《五华区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办法(送审稿)》进行审核,并报区政府常务会进行研究决策,审议通过后以五华区“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联席会议、五华区农村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发文。
二、《五华区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五华区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办法(送审稿)》全文共分为七章,第一章总则部分共两条,主要阐述制定《管理办法》的政策依据及适用范围。第二章选派和组队共四条,明确了队员的选派范围、选派方式、选派后工作范围及选派年限。第三章职责任务共两条,一是明确驻村扶贫工作队主要职责,宣传扶贫开发重要政策方针;协调落实“挂包帮”“转走访”工作,配合村“两委”完成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和动态管理工作;分析致贫原因,制定脱贫发展规划、制定脱贫措施力保增加农民收入;协调发展特色产业,解决贫困户实际困难,监督村“两委”用好各类扶贫资金;提升贫困群众能力素质,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推进扶贫开发与基层党建“双推进”工作,协调解决各种矛盾纠纷,维护农民权益,监督村务公开、账务公开,促进基层干部依法办事。二是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的主要职责,对驻村工作队负总责,组织领导全村脱贫攻坚工作,确保本村如期实现脱贫目标,管理监督工作队其他队员,上报驻村扶贫工作情况。第四章日常管理共五条,规定了驻村扶贫工作队的日常管理由所驻地乡镇(街道)党委具体负责,派出单位协助管理的基本准则及明确驻村扶贫工作队必须吃住在村,每年在岗时间不少于200天(含因公出差)的要求。第五章考核和奖惩共五条,从日常考勤、工作实绩等方面对驻村扶贫工作队年度考核工作做出要求,并对考核后的奖励及惩处做出了严格的规定。第六章保障措施共三条,对驻村工作队在驻村期间的后勤保障做出了规定,驻村工作队在驻村期间行政关系留在原单位,享受原单位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按规定给予伙食、交通补助,帮助解决生活等方面困难,创造工作条件,并按规定拨付扶贫工作经费,保障扶贫日常工作开展。第七章附则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