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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5177-201806-085203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8-06-08 13:49
名 称: 《五华区关于加强和完善社区治理实施意见》 的解读

《五华区关于加强和完善社区治理实施意见》 的解读

发布时间:2018-06-08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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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五华区委   五华区人民政府于2018年5月14日印发《五华区关于加强和完善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五发〔2018〕6号),现就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 制定意图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精神,进一步激发社区自治活力,全面提升我区社区治理法治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促进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城乡社区治理的高度重视和高瞻远瞩,对于提升党的执政能力、创新基层治理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起草依据

2017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发〔2017〕13号)。《意见》作为首个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对城乡社区工作进行专门部署的政策文件。

三、 主要内容

(一)《五华区关于加强和完善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

一部分是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总体目标。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30条措施)。主要围绕发挥“四个作用”(12条措施),即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强化基层政府主导负责作用、强化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基础作用、强化社会力量协同作用,健全完善社区治理体系提升“五项能力”(12条措施),即提升社区居民参与能力提升社区服务供给能力、提升社区文化引领能力、提升社区矛盾预防化解能力、提升社区信息化应用能力,不断提升社区治理水平补齐“三块短板”(6条措施),即改善社区人居环境、加快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改进社区物业服务管理,破解瓶颈问题。

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主要从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社区治理财力保障、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建立督查、评价机制4个方面对社区治理工作提供保障。

结合实际的几个特点
  《实施意见》从大的框架结构上,基本遵循中发〔2017〕13号文件确定的基本原则、基本精神、主要任务,体现了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同时又坚持从我区实际出发,对近年来我区社区治理工作中取得的成功经验加以总结提炼,并结合十九大报告提法,借鉴先进发达地区经验,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力求体现五华特色:

一是继续保留五华区的一些成功做法,如区域化大党建、“三亮一树”、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五华榜样”“最美少年”评选、“和谐邻里节” 、“三色管理”、“84510”群众工作法等。

二是加进了十九大报告中的一些相关论述。如 “适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引导群众理性合法表达利益诉求”等。

三是明确提出强化基层党建引领社区治理的理念和要求。把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为贯穿社区治理的主线,以改革创新精神探索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引领社区治理的路径,通过实施一系列具体措施,来保障在社区治理中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的有效发挥。

四是自加压力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如在总体目标上,提出抓好30条措施,实施10项“社区+”行动计划,到2020年,打造出一批具有示范引领效应的社区治理创新示范社区。再过3至5年,社区治理体制更加成熟定型,社区治理能力更为精准全面,社区居民的幸福感、获得感、满意度更加增强,全区80%以上的社区探索形成既有共性又有特色的社区治理模式。比中央文件中的再过5—10年的要求提前;提出了对设置不合理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进行清理、置换或重置,做到便民而不扰民等。

五是结合时代发展及其他地区先进经验,提出一些新的要求。比如要因地制宜,广泛深入开展社区自治、小区自治、业主自治、楼院自治, 实行“还权、赋能、归位”,充分发挥居民主体作用,培养居民理性参与的意识和能力,推动社区治理由“为民做主”向“由民作主”转变;探索“楼组微自治”,在基础较好的小区选举成立楼院自治管理委员会,搭建楼组居民自治议事平台,充分发挥楼院门栋在畅通诉求、化解矛盾、联系群众中的积极作用,集思广益自主解决自己家门口的实际问题;建立居民服务需求公开栏,定期征集和发布居民服务需求“微心愿”,并根据群众需求和工作需要,合理设置社区服务岗位,由党员主动认领对接服务项目和服务岗位,调动区域党员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主动性和参与地区事务的积极性,让社区从单打独斗成为“千手观音”;吸引居民融入社区,增进交流互动,营造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守望相助的睦邻文化和熟人社区;在有条件的社区成立社工服务站,让更多的居民享受到更多样、更精细、更个性、更专业的社区服务等。

六是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实施意见》要求,制定了《五华区关于加强和完善社区治理的实施方案》等配套文件,进一步细化相关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把社区治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五华区关于加强和完善社区治理实施方案》

为做好前三年(即2018—2020年),特别是2018年的工作,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共分为总体目标、组织机构、组织实施、工作要求四个部分,并附重点任务分工

1.总体目标。与《五华区关于加强和完善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中到2020年的目标一致。

2.组织机构。成立以区委吕书记为组长,区级各位领导为副组长、38个部门及各街道办事处为成员的五华区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民政局,负责日常工作。

3.组织实施。2018年到2020年,通过实施社区+体系、+阵地、+制度、+信息、+自治、+服务、+文化、+法治、+环境、+特色等10项“社区+”行动计划,探索社区治理新路径。

4.工作要求。提出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注重工作实效,形成治理合力;强化督导检查,实施评价考核;认真总结分析,形成长效机制。

5.重点任务分工。对各项任务进行分解,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压实各成员单位责任。

特色亮点

一是参照市级《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和盘龙区的做法,成立以书记为组长的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实现高位统筹。

二是创造性地提出了“社区+”行动计划,从十个方面开展社区治理工作,探索形成既有共性又有特色的社区治理新模式。

(三)五华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

这是在2012年制定出台的管理办法上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的。

1主要内容

包括总则;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职责、权利、义务;社区工作者的产生;社区工作者的退出;社区工作者待遇;社区工作者的考评;激励机制;教育培训;日常管理和附则共十一章四十九条。

2、特色亮点

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云南省实施办法、选举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

二是按照区政府法制办的建议,在社区工作者的产生和社区工作者的退出的表述上,将选举产生的人员和聘用的人员进行分述,确保《管理办法》的严谨性、合法性。

三是结合实际工作中的问题进行了修改完善。如针对人大代表多次提到的公休假的问题,增加了社区工作者参照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的相关标准享受年休假。针对省、市在换届选举通知中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要求,增加了“原则上通过法定程序把社区党组织成员,特别是负责纪检工作的委员选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针对要聚焦主责主业,深入辖区了解社情民意的要求,增加了“严格落实网格责任人制度,每个网格责任人每周下沉网格次数不少于3次,并做好登记记录” 的内容等。

(四)《五华区社区工作者绩效考核职级评定指导意见》

1、主要内容

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考评对象、考评内容、组织实施、考评程序、结果运用、考评纪律及其他共九大方面。

2、特色亮点

此次绩效考核职级评定指导意见在原来的基础上作了较大修改,借鉴了盘龙区积分制管理的一些做法,采取绩效考核与任职年限、职业资格相结合的办法评定职级档次,确定绩效补贴标准。既突出了工作绩效,又考虑到职务、居龄,还体现了专业化要求,使考评更加科学全面、公平合理。

一是明确了社区工作者的绩效考核总得分社区工作者工作业绩得分(占80分)(是街道办事处对社区工作者所在岗位的工作打分。正职的得分为街道办事处对该社区的综合评分;副职的得分为街道办事处对其分管工作的评分与具体岗位评分的平均值;一般干部得分为街道办事处对其负责的具体岗位的工作评分)、民主评议得分(占20分)(由居民代表、街道考核组及全体社区工作者召开评议会,对社区工作者“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三级指标26个细项进行评议打分。其中群众评议占70%、街道评分占20%、工作者互评占10%)和表彰加分(以10分为限)共计110分,以及扣分(由街道制定考核办法酌情扣分)四部分组成

二是综合每个人的绩效考核得分以及他的任职年限、职业资格,对应附件四《绩效考核职级评定一览表》,从一档到十八档,按照月绩效补贴1500元—200元的标准,每半年考评一次核发。

三是建议提高“村改居”社区居民小组书记、组长的待遇。2012年以来,社区工作人员的补贴标准已经从最高1800元上涨到目前的3100元,而居民小组的待遇一直未变,人大代表也多次提出建议。目前我区居民小组书记、组长的待遇在周边县市区中处于低位(目前我区是一肩挑450元,分设的400元;盘龙区是一肩挑450元,分设的400元;西山区的都是600元;官渡区的是900元给政策)。为与周边县市区基本持平,建议在原来的基础上每人增加200元,即书记、组长“一肩挑”的每人每月从400元增加到600元,分设的每人每月从300元增加到500元。

四、起草及征求意见情况

五华区民政局草拟了《五华区关于加强和完善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 》及《五华区关于加强和完善社区治理的实施方案》,并进一步修改完善了《五华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五华区社区工作者绩效考核职级评定指导意见(试行)》等4个文件。在多次书面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区委赵副书记、何副区长主持召开了4次筹备工作会和征求意见会,修改完善后报区政府常务会审议,2018年2月25日,经区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21次常务会原则通过。按照区政府常务会的要求,3月5日,由徐副区长牵头分别组织召开城市、农村和村改居三种类型社区(单位型社区是书面征求)征求意见会。对征求意见会上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予以采纳,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第五章社区工作者的退出中有一条“因本人健康状况等原因不能坚持正常上班的”退出规定,有人提出难以接受。经咨询相关人员,认为《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医疗期有明确规定,可以不写进管理办法中;把《关于加强和完善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中容易产生歧义的“把社区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成员以及其他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纳入社区工作者队伍统筹管理”这样的表述进行删除。对征求意见会上提出的不合理建议进行了解释,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中“新聘社区工作者原则上在35岁以下”建议改为40岁以下、月绩效从200元到1500元差距太大等。同时按照常务会《会议纪要》中结合十九大精神完善指导思想、合理设定组织机构、取消学历条件、确定三种类型社区政策侧重点等要求进行了修改。2018年4月25日区深改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说明。

五华区民政局

2018年5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www.kmwh.gov.cn/c/2018-06-08/502314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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