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五华区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对政协五华区九届一次会议 第17D20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姚玉莲委员:
您提出政协五华区九届一次会议第17D20号《关于在第七届社区换届选举中给予落实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社区残协专职委员享受落选补偿金待遇》的提案已交我会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五华区社区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
五华区建立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为民服务站“三位一体”的社区管理体制,实行交叉任职,合署办公。社区“两委”通过社区居民选举产生,社区为民服务站是通过向社会公开招录等方式配备产生。社区采取选5人聘6人的选聘结合的用人模式配备社区工作人员,82个社区现有社区人员编制数930人。
二、目前五华区享受落选补偿金人员类别
一类是委员落选可享受落选补偿金。2004年第二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结束后,经五华区第二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在换届选举中享受财政补贴的落选人员给予了一定的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为按届计算,每届补偿当届1个月工作补贴。以后的第三届(2007年)、第四届(2010年)一直延续此办法。2016年3月16日,经五华区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审议,通过了区民政局提交的《关于提请审议五华区调整未签订劳动合同社区工作者落选补偿标准的请示》,会议原则同意五华区第五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后落选人员补偿按一年给予一个月的落选补偿金。
另一类是签订了劳动合同人员,社区届满解除劳动合同后给予经济补偿金。2011年以后,大部分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的社区工作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均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作补贴的标准向劳动者进行了经济补偿。所以在计算第五届(2013年)落选补偿时,签订了劳动合同的落选人员,按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作补贴的标准补偿。
第三类是非“两委”委员又未签订劳动合同人员不能享受经济补偿。这部分人员因为自身原因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同时也没有相关政策支撑给予经济补偿金,只有等待以后有政策,我们将不折不扣地执行。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 张长虹 68330733
昆明市五华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