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政策解释
一、背景情况
2016年6月,云南省委、云南省政府出台了《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云发〔2016〕9号),2017年12月,昆明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施意见》(昆发〔2017〕24号),为进一步构建新形势下五华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五华区经济社会发展,我局代为区委、政府草拟了《关于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充分征求了区总工会、工商联、国资委、安监局等参研单位意见,并两次与区总工会、工商联书面研究、讨论后,多次对征求意见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修订,形成现在的《实施意见》(送审稿)。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围绕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四个方面来起草,重点围绕完善体制机制方面来起草。
《实施意见》中,除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增加了以下内容。
一、完善体制机制方面
1、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提出:一是“成立五华区成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昆明市政府办公厅于2017年8月成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我局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应成立五华区成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该情况在另附说明)二是“积极探索在五华科技产业园区、街道办事处建立三方机制,加强和创新五华区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组织建设”。目前,区属各街道办事处均有工会和商会,具备成立三方机制的条件。
2、鼓励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出“加强昆明名匠工作室选拔、推荐工作,并依托名匠工作室、职业技能竞赛活动、职工素质提升工程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从2010年,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激励机制等四个文件的通知》(昆政办〔2010〕92号)昆明市人社局每3年开展一次名匠及名匠工作室评选活动,经我局推荐,被市政府认定了5位名匠并设立工作室。通过名匠工作室,开展五华区技能人才培训。
3、加强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监察中队执法能力建设。提出:“在区人社局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实行24小时电话值班,加强应急值班。值班电话:63584919”。
4、推进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提出:“进一步健全完成街道办事处劳动争议调整组织,逐步在有条件的大中型企业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2017年3月,我局已在各街道办事处成立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进一步规范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工作。2018年2月,我局将指导街道办事处开展调解工作。2月我局先后在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昆明家乐福有限公司分别成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5、加强对职工的人文关怀。区总工会提出:搭建企业职工人文关怀平台。做好“春送岗位、夏送清凉、秋送助学、冬送温暖”活动,加强 “职工书屋”建设,开展“五华职工大讲堂”公益讲座,运用五华区“一文一武”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为职工提供更多精神性、思想引领性发展服务。
6、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工商联提出:实施“光彩感恩”行动。区工商不定期在辖区非公企业中开展“光彩感恩”活动,认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并回馈社会。
7、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提出:一是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与实体政务大厅一体化发展,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二是切实增强“谁用工谁普法”的法治观念,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三是引导职工依法有序合理表达利益诉求,引导职工依法有序合理表达利益诉求,营造严明的法治环境、和谐的劳动关系环境、优质的政务环境,推进“和谐五华”建设。
二、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方面
1、加强工作能力建设。提出:在劳动保障监察中队配备专兼职监察员,积极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基层平台建设。目前,各街道办事处有2名兼职监察员,为办事处分管副主任和两保科科长。
2、深入开展创建活动。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创建活动,积极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小企业中,广泛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园区)推荐工作。
原文链接:http://www.kmwh.gov.cn/c/2018-04-16/5023154.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