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区激发重点群体活力推动城乡居民持续增收工作方案
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局办、各直属机构、企业(公司):
《五华区激发重点群体活力推动城乡居民持续增收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4日
五华区激发重点群体活力
推动城乡居民持续增收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国发〔2016〕56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激发重点群体活力推动城乡居民持续增收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17〕28号)和《昆明市激发重点群体活力推动城乡居民持续增收工作方案》(昆政发〔2017〕61号)工作要求,营造激励奋发向上的公平环境,激发重点群体创新创业活力,通过重点带动整体推进,促进全区城乡居民增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多种激励方式相结合、多条增收渠道相结合、促增收与降成本相结合、鼓励创收致富与缩小收入差距相结合、积极而为与量力而行相结合,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强化收入分配政策激励导向,注重分类指导和精准施策,重点提高中低收入群体收入水平,发挥社会保障托底功能,努力实现城乡居民收入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促进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使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中有更多获得感,朝着全面小康共同迈进。
(二)基本原则
坚持多种激励方式相结合,多条增收渠道相结合,促增收与降成本相结合,鼓励创收致富与缩小收入差距相结合,积极而为与量力而行相结合。
(三)主要目标
——“十三五”期间,社会就业更加充分,就业质量不断提高,每年实现新增就业2万人以上。
——全体居民收入增幅高于经济增长速度,到2020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万元以上。
——收入分配格局更加合理有序,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收入分配差距逐步缩小,中等收入者比重进一步上升,低收入群体收入增长快于居民平均收入增长,脱贫目标如期实现。
二、主要任务
针对技能人才、新型职业农民、创业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干部队伍、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体等群体进行收入激励,以此带动全区城乡居民收入较快增长。
(一)以造就新时期工匠为导向,推动技能人才增收
1.完善技能人才激励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弘扬新时期工匠精神。引导企业发挥用人主体作用,完善多劳多得、技高者多得的技能人才收入分配政策和薪酬激励机制;鼓励企业采取协议薪酬、持股分红等激励方式,试行年薪制和股权制、期权制,提高技能人才收入水平;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技术工人参加昆明市“名匠及名匠工作室”“优秀高技能人才”评审,培育高水平工匠,带动广大产业工人增技能、增本领、增收入。(牵头单位: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区总工会及其他区属相关部门)
2.鼓励企业提高技能工人待遇。引导用人单位与职工进行工资集体协商,鼓励企业提高对所聘用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等高技能人才的待遇水平。严格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充分保障技术工人享受正常薪资待遇。(牵头单位: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区总工会及其他区属各相关部门)
3.严格执行职称评审制度。贯彻落实省市关于重点行业和专业领域职称评价政策,凡在我区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技能人才,只要符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者,可申报评审各级专业技术职称。对取得工程技术类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及其他技工学校毕业生,按照省市相关政策和规定参加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牵头单位: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区属相关部门)
4.构建技能人才脱颖而出平台。鼓励各类职业院校学生、企业职工积极参加各级技能大赛活动,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组织全区广大职工全面参与到工种竞赛活动。高质量举办五华区“七十二行大练兵·三百六十行出状元”竞赛,通过技能竞赛和素质提升,让技术精湛、技能突出的优秀技能人才脱颖而出。进一步在全区掀起“学技术、练本领、强素质”技能练兵热潮。对在竞赛中取得成绩优异者可破格晋升国家相应职业资格。(牵头单位:区总工会、区人社局、团区委、区妇联;责任单位:区属相关部门)
(二)以发展壮大现代都市农业为重点,推动新型职业农民增收
5.大力发展现代都市农业。着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现代化,夯实农业发展基础,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以市场为导向,大力培育壮大优势比较明显、市场前景广阔、产业覆盖面大、带动农民增产增收的蔬菜、花卉苗木、水果、核桃、中药材等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引导传统种植养殖业向蔬菜、花卉、中药材等高附加值产业转型;提高主要农产品加工水平,以特色产业产品的大发展大繁荣带动广大农民特别是新型职业农民致富增收。加大土地流转力度,对流转生产经营连片且合同期限在五年以上的受让方,根据不同情况,按照乡村振兴战略予以相关奖励;全力保障云南高原特色农产品交易中心、西翥物流园区项目建设,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培育澳大利亚林奇集团花卉种植基地、“云花谷”四季立体花园旅游景区,提速西翥桃园国际健康养生城、落水洞旅游小镇建设,助力打造世界春城花都、中国健康之城。(牵头单位:区农林局;责任单位:西翥街道办及区属相关部门)
6.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示范带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引导大中专毕业生、新型职业农民、返乡人员兴办家庭农场,发展电子商务、乡村旅游等经营活动。经认定取得区级农业龙头企业资格的企业,其产品获“无公害农产品”或“A级绿色食品”认证,一次性奖励5万元;获“AA级绿色食品”或“有机食品”认证,在“无公害农产品”或“A级绿色食品”认证奖励的基础上,再奖励3万元。(牵头单位:区农林局;责任单位:西翥街道办及区属相关部门)
7.健全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制度。构建农林科技推广服务机构、农林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等共同参与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充分利用现有培训和实训设施,继续对新型职业农民开展培训,提高从业技能,激活新型职业农民内在潜力,把新型职业农民真正培养成有知识、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现代农业从业者。(牵头单位:区农林局;责任单位:区属相关部门及各街道办事处)
8.完善新型职业农民扶持政策。按照优先扶持、重点倾斜的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新型职业农民扶持政策体系。在土地流转、贷免扶补等方面,优先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加快发展;新增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牵头单位:区农林局;责任单位:区属相关部门及各街道办事处)
9.支持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军人等人员返乡创业。降低返乡创业门槛,强化农民工等人员的创业培训工作,加大创业贷款的支持力度,整合发展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军人返乡创业园,完善返乡创业公共服务。全面落实“贷免扶补”和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将“贷免扶补”和创业担保贷款期限由2年延长至3年。个人创业贷款额度统一调整为10万元;符合合伙创业条件的,创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并按规定给予财政贴息。对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2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享受最高额度不超过2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财政贴息。切实鼓励创业基础好、创业能力强的农民工、大学生等人员,借力“双创”及“互联网+”信息技术,通过输出涉农地区有特色的产品,切实增加收入。(牵头单位:区人社局、区科信局、五华科技产业园管委会;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三)以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载体,推动小微创业者增收
10.加大创业创新扶持力度。严格贯彻落实小额担保贷款、“贷免扶补”和创业创新方面的扶持优惠政策,建立健全创业服务平台,加大创业扶持,提升创业者技能素质,努力开创政府激励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的良好局面。依托工业园区、特色产业园区或中小企业相对集中区域,发挥金鼎山、学府路沿线资源优势,加强政策引导和支持,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创办小企业和建设运营小型微型企业孵化园、科技孵化园、文化产业创意园、商贸企业集聚区等创业创新基地,培育一批品牌孵化展示中心、创业孵化基地和智慧园区。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构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智慧化的新理念和新模式。(牵头单位:区人社局、区科信局、五华科技产业园管委会;责任单位:区属相关单位)
11.建立完善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培育和建设以创业服务、技术创新、质量管理、市场开拓、信息咨询等为主要功能的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进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和服务协同,有效开展多形式的专题服务活动,为全区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和转型升级提供全方位、便利化服务。(牵头单位:区经贸局;责任单位:区属相关单位)
12.实施微型企业培育工程。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创业带动就业促进产业发展,利用直接补助、贷款贴息、风险补偿和贷款担保等多种形式扶持微型企业创办。继续落实好五华科技产业园产业发展政策以及“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等相关政策,稳步推进“财园助企贷”工作,引导微型企业向产业园区集聚发展。对新入驻五华科技产业园的企业,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要求和园区产业发展方向,且投资达到一定规模的,积极协助企业申报和享受省、市各项扶持政策和补助资金,鼓励园区企业加快发展。(牵头单位:区科信局、五华科技产业园管委会;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及区属相关部门)
13.营造更优良的区级创业服务环境。提升和改善政府服务水平,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一网四中心”等工作,完善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功能,扩大上线服务单位范围,优化审批流程,推行“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次告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继续落实“先照后证”“多证合一”等多项改革措施。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逐步实现网上申请、网上审核的企业登记模式。进一步放宽登记条件,简化登记手续,降低准入门槛,激发社会创业活力。(牵头部门:区审改办、区政管局、区市场监管局)
(四)以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为引领,推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增收
14.完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激励方式。根据省市工作部署,按照企业负责人分类管理要求,规范薪酬管理,综合评估企业负责人的经营业绩和承担的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合理确定薪资和激励收入,推动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促进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国投公司、区园投公司、昆明经纬环卫服务有限公司)
15.强化对民营企业家创业创新激励。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激发民营经济的活力和创造力,最大限度激发民营企业家创业创新活力。除法律、法规、规章明确禁止外,对民营企业在生产、经营、融资活动中的经济行为应给予积极保护。对民营企业就近就地吸纳就业人员予以奖励,吸纳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按400元/人的奖励标准执行(户籍属于五华区的被吸纳就业者,按照500元/人的标准予以奖励);对吸纳就业人员在50人以上的,参照市级相关奖励政策执行。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充分发挥政府、工商联及民营企业家的作用,创新招商引资方式,积极引进优强民营企业到五华区投资。健全完善“一个项目、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项目全周期推进服务机制,落实重大项目经理责任制,促进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拓宽投融资渠道,在注重引进市外民营招商引资项目的同时,引导本区民营企业扩大开放,加强与市外优强企业合作,鼓励区内民营企业发挥优势,积极开展以商招商,通过引进战略合作伙伴、参股、联营、合伙等方式招商引资、招财引智、做大做强。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牵头单位:区经贸局、区发改局、区科信局、区投促局、区工商联;责任单位:区属相关单位)
16.激发和弘扬企业家精神。支持企业家大胆创新、转型发展;鼓励企业家坚守主业、专注品质;引导企业家艰苦奋斗、守德守法、诚待员工、回馈社会;培育企业家“讲诚信、守契约”的精神品质;鼓励企业家参与政治和社会生活,进一步提高企业家的社会地位、政治地位。紧紧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主题,紧紧围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这一目标,紧紧围绕“三个倡导”这一基本内容,通过新闻媒体或网络媒体,进行广泛宣传,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广大企业及企业家生产生活和精神世界,激发全社会向优秀企业和企业家学习的热情,增强以发展为第一要务,以改革创新为主旋律,全面提升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牵头单位:区文明办、区工商联)
(五)以完善工资激励制度为支撑,推动基层干部队伍增收
17.完善工资制度。严格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规范绩效工资管理。按照省市相关规定逐步提高基本工资占工资收入的比重,优化工资结构;逐步建立健全公务员绩效考核体系,研究探索平时考核与绩效考核奖金分配等物质奖励挂钩办法,考核结果与工资挂钩。继续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牵头单位:区人社局、区考核办、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属相关单位)
18.提高基层公务员待遇。贯彻落实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办法,坚持事业留人与待遇留人并重,考核奖励分配重点向基层一线和业绩突出人员倾斜。严格落实乡镇工作岗位补贴政策,确保补贴按时足额发放。(牵头单位: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区属相关单位)
19.规范福利标准和保障范围。按照省市规定和要求,适时推进公务员职务消费和福利待遇货币化改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发放有关福利待遇,并实现阳光透明操作。(牵头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属相关单位)
(六)以产业扶贫和社会保障兜底为依托,推动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体增收
20.创新产业扶贫模式。做到产业、企业和群众“三结合”,通过企业建基地带农户、企业挂产业联农户、“企业+合作社+党组织+农户”、产业大户挂贫困户等形式,实现产业发展效益与贫困群众的现实利益精准联结。整合并用好产业扶贫资金,重点支持贫困乡村和贫困群众发展特色种植养殖和加工实体,实施“一村一品”产业推进行动,因地制宜将历史文化、特色村镇、民族风情、自然风光等旅游资源和特色种植相结合,发展乡村旅游。(牵头单位:区扶贫办、区文体旅游局、区发改局。)
21.完善有关支持救助制度。引导和鼓励具备就业能力的人员积极就业,提高其自力更生、自我发展能力。强化专项救助制度与低保救助制度的统筹衔接,在重点保障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的基础上,将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向更多其他困难群体延伸,形成多层次救助模式。贯彻落实最低工资调整机制,抓好劳动者维权工作,加大对违反劳动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全力保障困难群众的合法务工收入。(牵头单位: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卫计局、区教育局、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区属相关部门)
22.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扶贫。针对企业需求和求职者意愿适时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提高技能培训针对性、时效性,实现供需有效对接。依托特色产业发展,扩大就业容量,吸纳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并通过“春风行动、送岗下乡”“民营企业招聘周”“五华就业日”专场招聘会等专项活动,送岗位、送政策、送服务到村镇,为农村劳动力提供充足的外出就业岗位,积极引导本地劳动力跨地区、跨省市就业。(牵头单位: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三、保障措施
(一)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大力支持服务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创新型科技企业加快发展,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围绕重点建设项目、现有企业及其它产业开发更多就业岗位,扩大就业容量,吸纳更多劳动者就业。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就业;继续加大投入,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全面、快速提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水平。完善《就业创业证》的发放管理工作,健全公共就业服务提供机制,消除就业歧视,保障城镇常住人员享有与本地户籍人员同等的劳动就业权利和公共就业服务。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创新运作机制,提升服务效能。(牵头单位: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区属相关单位及各街道办事处)
(二)强化职业能力建设。加大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培养力度,提升技术技能创业就业水平,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制定的社会化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做好贫困人员、就业困难家庭、农民工、退役军人等群体的职业技能培训。按照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支持鼓励社会投资职业技能培训教育机构。(牵头单位: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区属相关单位和各街道办事处)
(三)加强产权保护。坚持依法保护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及其它各种无形财产权,切实保障公民合法财产权益,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按照省市部署,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相关工作。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增加农民财产收益。完善税收征收征管机制。(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农林局、区财政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市场监管局、市国土资源局五华分局、区住建局、区科信局;责任单位:区属相关单位和各街道办事处)
(四)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严格规范非税收入,进一步清理整顿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严格执行公务招待费审批和核算等制度规定,进一步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贯彻落实国家各项税收政策。(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责任单位:区属相关单位)
(五)强化监测评估。配合省市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收入信息监测系统和个人征信管理系统,进一步推进国家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在我区的实施。创新收支监测方式方法,推行居民收支调查电子记账,提升居民收支信息监测水平。加快薪酬支付货币化、电子化步伐,加快现代支付结算体系建设,落实金融账户实名制,推广持卡消费,规范现金管理。(牵头单位:区统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科信局、区财政局、区国税局;责任单位:区属相关部门)
四、组织管理
(一)强化协调配合、精准落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促进城乡居民持续增收相关工作,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按照责任分工履职尽责,勇于担当,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本方案全面落实、确保增收任务如期完成。(牵头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经贸局、区科信局、区农林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五华科技产业园管委会及区属相关部门)
(二)强化督查评估。完善督查考核机制,加大对实施方案和具体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督查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激励作用,确保激励措施落到实处。(牵头单位: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区委目督办、区政府目督办和区属相关单位和各街道办事处)
(三)强化舆论引导。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营造全面推进激励增收方案实施的浓厚氛围和良好环境,大力弘扬勤劳致富和创新创富精神,不断激发劳动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责任单位:区属相关单位)
政策解读:http://www.kmwh.gov.cn/c/2018-04-16/351637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