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五华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局办、各直属机构、企业(公司):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及《昆明市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文件的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区协调劳动关系的相关组织领导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五华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 任:何跃龙 区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 丁 勇 区政府办副主任
常宝雄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委 员:熊兴敏 公安五华分局副局长
高 红 区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局党组副书记
刘 涛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杨 菊 区经济贸易局副局长
马 俊 区司法局副局长
张 琳 区财政局副局长
曲漓波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王 颖 区地方税务局副局长
闻 婧 区国家税务局副局长
陈永立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
何金蕊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张建强 区信访局副局长
朱 娜 区文化体育旅游局副局长
陈玉泉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吕 斌 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副书记
卢 婵 区总工会副主席
康臣洁 区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
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刘涛副局长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总工会、区工商联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二、工作职责
(一)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
1.研究分析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对劳动关系的影响,对制定并监督实施协调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提出意见和建议;
2.建立三方信息沟通机制,研究分析全区劳动关系状况及发展趋势,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开展宣传与培训;
3.对带有全局性、普遍性和群体性的劳动关系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预防和化解措施,及时妥善化解矛盾;
4.建立和完善劳动关系工作体系,推动全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劳动合同制度的建设和完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
1.负责执行三方委员会的各项决议、交办的工作任务以及日常的联系、协调工作;
2.负责承办全区三方机制工作会议、三方委员会联席会议,并制作会议文书;
3.推动各方的信息沟通,开展对外交流宣传,编发三方委员会工作简报。
五华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组成人员若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人员自行递补,并报五华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0日
解读文件:http://www.kmwh.gov.cn/c/2018-04-13/295108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