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区经贸局原局长郭颖同志 任期经济责任的审计结果
2018年第2号 目 录
五华区经贸局原局长郭颖同志任期经济责任的审计结果
五华区经贸局原局长郭颖同志
任期经济责任的审计结果
(二○一八年二月二十七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五华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17年11月20日至2018年1月29日,对郭颖同志任五华区经贸局(以下简称:区经贸局)局长期间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区经贸局属五华区人民政府的职能机构,履行政府计划经济与贸易的工作职责,内设4科1室(中小企业科、经济综合科、商业发展科、都市经济科及办公室)。核定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15名,工勤编制1名。现有在职干部18名,其中:党政领导3人,在职干部16人,劳务派遣人员2人。
区经贸局为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审计结果表明,郭颖同志任职期间,认真履行局长工作职责,能够带领区经贸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会计资料基本真实的反映了区经贸局的实际情况。
根据区经贸局提供的资料,未发现郭颖同志任职期间有违反廉洁从政(业)规定的情况。
根据《云南省党政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办法》,审计评价意见是:郭颖同志任职期间较好履行了经济责任。
二、审计建议及采纳情况
审计后提出:建立健全完善单位规章制度,规范管理,加强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做到专款专用,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妥善保管会计资料,确保会计资料的完整、准确。建立健全有关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核算行为,严格按照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保证各项资产的真实、完整。合理编制年初预算,提高预算的编制率和执行率,严格执行预算安排支出,及时有效的安排专项资金支出。
区经贸局对此次审计高度重视,已采纳审计建议。
昆明市五华区审计局
201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