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 www.kmwh.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015115177-201712-059890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7-08-23 13:48
名 称: 昆明市五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全面两孩"政策的解读

昆明市五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全面两孩"政策的解读

发布时间:2017-08-23 13:48     
字号:[ ]

明市五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全面两孩”政策的解读

Q1现在结婚和生育可以休几天的假?

:按照2016331日新修订的《云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1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置记结婚的在国家规定的3天婚假外增加婚假15实际休婚假18

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享受98天体假外女方延长生育假60实际休产假158;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男方给予护理假30天。

Q2. 201611日后育龄妇女怀孕后生育第二个子女还需要进行审批吗?

:201611日后生育的第二个子女实行登记制度生育登记有利于群众报销生育保险和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

Q3 到哪里可以办理生育登记?

: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和第二个子女的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多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有条件的村(居)民委员会办理生育登记领取《生育服务证

Q4. 进行生育登记时需要带什么材料?

:申请人需要携带夫妻双方的户口本以及身份证结婚证不能提供有效婚育证明的需由夫妻双方对其真实性作出承诺后予以办理。如果以虚假承诺获取了生育登记一经查实生育登记予以取消;如果生育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Q5.哪些人可以申请生育第三个子女?

:一方或者双方为再婚的夫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三个子女;

(一)再婚前各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再婚前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两个子女的

(三)再婚前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两个子女的。

依法生育子女中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病残儿医学鉴定为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非遗传性或者可以避免的遗传性残疾由夫妻双方申请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三个孩子。

Q6. 如何申请生育第三个子女?

:申请生育第三个孩子的夫妻应当向夫妻任意一方户籍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由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报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批。

Q7. 孩子已经生下来了还能不能补办量记手续?

:对于符合政策生育第一个子女和第二个子女的可以于子女出生一年内进行补办登记手续。

Q8. 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是否还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01611日后以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Q9. 以前忘记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了现在还能办理吗?

:可以。20151231日之前只生育一个子女尚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仍然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继续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

Q10. 已经领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还能生第二个子女吗?

:可以。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应将持有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交还卫生计生部门注销持证期间享受的各项经济奖励优待不再退还或抵消。

011. 以前办的《独生子女证》还继续有效吗?

:独生子女证》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具有同等效力独生子女证即可享受相关优待奖励政策

原文链接:http://www.kmwh.gov.cn/c/2017-08-23/5034301.shtml


Copyright © 2012-2021 www.kmwh.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昆明市五华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备案号:滇ICP备05009273号-1

联系我们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华山西路1号五华区区级机关办公大楼

技术支持电话:0871-63635123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5301020002

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6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