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五华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99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五华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099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李世启代表:
您提出的《三多社区居委会三多大村、三多小村、吴家山、岔角箐、华溪村、水保村、烟子哨、三多小红地等八个居民小组村民活动场所扩建项目》的建议,已交由西翥街道办事处和五华区民政局研究办理,现将研究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提请区政府帮助解决《三多社区居委会三多大村、三多小村、吴家山、岔角箐、华溪村、水保村、烟子哨、三多小红地等八个居民小组村民活动场所扩建项目》建设的问题,经了解党员、村民召开会议存在容纳不下的问题情况属实。按照五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五华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五政发〔2008〕22号)中第七条规定:“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对所提出的拟建项目进行前期研究。”第十条规定:“项目前期研究工作主要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前期研究工作成果报区发改部门备案,并纳入项目储备库。”第十二条规定:“项目由提出单位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为依据进行申报,并经区发改、财政、建设、环保、规划、土地等部门对项目必要性、可行性、概算及相关重要项目要素进行审查。项目提出单位在申报年度投资计划项目时,应附送以下文件:(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初步意见;(三)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初步意见;(四)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初步意见;(五)其他需要提交的文件。”
因此,您提出的《三多社区居委会三多大村、三多小村、吴家山、岔角箐、华溪村、水保村、烟子哨、三多小红地等八个居民小组村民活动场所扩建项目》,须严格按照上述规定进行。相关手续齐全后,则根据区级政府投资建设年度资金总量和项目申报情况,由区发改部门综合平衡编制投资计划备选项目草案。区基本建设领导小组综合研究平衡备选项目情况和财力保障能力,确定年度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初步方案,并上报区政府。
下一步,请三多社区居委会按照基础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的相关程序,做好村民小组改扩建的初步方案,报西翥街道办事处会研后,按照程序办理。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关心和支持。
五华区西翥街道办事处
201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