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五华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88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五华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088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李志兴代表:
您提出的《厂口社区前会小组活动中心改造》的建议,已交由西翥街道办事处和五华区民政局研究办理,现将研究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村民活动场所建设原则上应该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对拟建项目开展前期研究。项目前期研究工作主要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编制。然后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为依据进行申报,并经区发改、财政、建设、环保、规划、土地等部门对项目必要性、可行性、概算及相关重要项目要素进行审查。项目提出单位在申报年度投资计划项目时,应附送以下文件:(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初步意见;(三)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初步意见;(四)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初步意见;(五)其他需要提交的文件。
因以上手续办理程序复杂,而小组活动房又急需建设,经西翥街道社建办相关工作人员会同开发建设办公室和城市建设管理科相关人员,对前会小组活动中心进行了实地考察,达成了以下共识:
前会小组活动中心改造属于在原址改造,共需资金140万元,小组自筹100万,上级帮助解决40万。因要动用集体资金100万,需先按“四议两公开”程序办理,然后报请示到西翥街道办事处,请求帮助解决缺口资金40万及改造相关手续。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关心和支持。
五华区西翥街道办事处
201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