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五华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39号建议的答复
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B)
五公办案〔2017〕07号
━━━━━━━━━━━━━━━━━━━━━━━━━━━━━━━━━━━━━━ 关于对五华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39号建议的答复
杨红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理顺云南财经大学、南北两院管理归属权限的建议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自2005年区划调整以来,莲华街道与红云街道共同签订的联合勘定管辖线协议书及附图中已经进行明确说明,莲华街道与红云街道的行政管辖线(龙泉路以东部分)以高教巷为界线。按照历史沿革记载,两家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管辖线清晰可辨,不存在争议。按照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国发〔1985〕8号)文件精神:“行政区划应保持稳定,必须变更时,应本着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利于行政管理,有利于民族团结,有利于巩固国防的原则,制订变更方案,逐级上报审批”。同时,行政区域管辖线是管辖线两边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管辖权的分界线,必须维护其法定性及权威性。因此,不宜因为大学等公共户单位的迁入、迁出及合并等原因而调整莲华街道办事处及红云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管辖界线。
目前,高教小区行政隶属为莲华办事处的江北社区;云南财经大学康园小区、云南财经大学北院行政隶属为莲华办事处的云南财经大学社区(单位型),而三个区域的治安管辖和户口管理则属于红云办事处行政区域内的月牙塘派出所。
根据您的建议,该区域群众在实际办理相关社会事务时存在不便的情况,本着为民服务,方便群众的原则,经负责办理的五华区民政局、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莲华街道办事处、红云街道办事处等4家部门共同商定,下一步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将根据莲华街道与红云街道2005年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按照莲华街道与红云街道行政区域界线,逐步理顺户籍管理关系。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
区民政局 常 藩 联系电话:63602616
昆明市公安五华分局 刘琨伟 联系电话:64145982
莲华街道办事处 沈俊峰 联系电话:138****1100
红云街道办事处 周文 联系电话:138****0216
公安五华分局
2017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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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区人大人事委,区政府目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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