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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5177-201706-282366 主题分类: 2017年
发布机构: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7-06-15 11:34
名 称: 关于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昆明市五华区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7C43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昆明市五华区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7C4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06-15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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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昆明市五华区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7C43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彭华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利用大数据合理布局停车泊位资源的建议》的提案,已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相关基本情况

近几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个人购置家用轿车越来越多,车辆拥有率越来越高,为广大人民群众出行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但目前城市停车泊位建设的增长速度低于汽车的增长速度,导致停车难问题越来越突出。特别是红云片区小区众多,人员居住集中,私家车拥有率高,停车泊位少,致使小区业主不得将车辆停放小区外围的人行通道上。针对该片区涉及的小康大道、红锦路、霖雨路等路段人行通道被一些商家占用作为收费停车场进行经营的情况,我单位联合办事处、交警、运管等部门进行现场调查:虽然停车场经营企业提供了停车场经营相关手续,但由于人行通道红线划界不清,主体责任不明,导致车辆越界停放,且车辆停放秩序混乱,影响了人行通道的正常通行。您建议对这些路段非法经营乱停乱放的现象进行整治是非常及时和必要的,对创建文明城市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相关建议

我区将全力做好车辆乱停乱放非法占道经营的整治工作。一是建议办事处协调物管企业和市政道路管理部门划清市政道路红线与小区用地边界的界限,明确主体责任,确认道路沿线小区商铺门前人行道权属,明确道路性质是否属于市政道路,并督促、指导产权方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停车秩序,维护好通行秩序,保障下一步乱点治理和违法查处整治工作。二是建议运管部门严格手续审批,加强对停车场经营企业的管理,督促企业合法经营,杜绝非法占道经营。三是建议针对市政道路沿街商铺门前存在占用人行道停车的问题,由街道办事处取缔占道停车收费行为,清除非法泊位,安装U型管、拦车石等物理隔离设施,堵住占道停车收费问题。占道停车收费问题取缔后,由交警部门对取缔点位进行严格管控,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严防违法反弹。四是建议交警部门加大市政道路的违法查处整治力度,依法对乱停乱放的违法车辆进行处罚和管理,由属地警区负责日常管理,通过乱点值守,巡逻管控等方式坚决防止违法反弹;针对乱点突出,屡禁不止的问题,增设电子抓拍设备,加大违停车辆抓拍处罚力度,采取内外结合全面保障市政道路停车秩序管理。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邱荣禄 64191234

五华区交通运输局

2017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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