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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5177-201706-282582 主题分类: 2017年
发布机构: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7-06-08 15:35
名 称: 关于对政协五华区九届一次会议 第17D18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政协五华区九届一次会议 第17D1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06-08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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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政协五华区九届一次会议

第17D18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段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五华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场所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五华区法律援助工作取得的成效

五华区自2001年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狠抓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落实,不断提升法律援助质量,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完善健全体制机制,保证人民群众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五华区法律援助工作先后获得司法部、省司法厅的高度认可,因工作突出,五华区法律援助中心连续两届(2012年第四届、2016年第五届)荣获“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在全省首届法律援助公益短片大赛中荣获一等奖殊荣,并获封昆明市“敬老文明号”荣誉称号。

自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4月底,全区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414件,办理1414件,其中刑事601件,民事813件,代书25件。148法律服务热线共接待来访咨询490件,来电咨询408件,接线率为100%,切实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律援助制度在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果,受到了受援群众的高度赞扬和社会的广泛认可。

(一)构建四级工作网络,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机制,让群众就近及时获得法律援助服务

五华区现己建立了以区法律援助中心为一级,区残疾人法律援助分中心、各职能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工作站为二级,街道办事处法律援助工作站为三级,各社区(含居民小区、村小组)法律援助联系点为四级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每个站点均配备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的人员作为站点的负责人或联络员,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同时,五华区不断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机制,让群众及时便利的获得法律援助。一是加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建设,改进服务作风,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援务公开制。二是拓宽便民渠道,实现法律援助与群众零距离。现五华区法律援助中心已在16家职能部门、区属27家律师事务所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2017年,又新建了五华区人民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前来诉讼的群众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服务。同时积极推行网上申请、电话申请、预约申请、上门受理等多项便民服务方式。三是实现了残疾人法律援助“五个无盲区”,即“援助网络无盲区、援助队伍无盲区、援助宣传无盲区、援助措施无盲区、援助设施无盲区”,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2014年到2017年4月底,全区共受理残疾人案件91件。

(二)扩大援助范围,放宽经济困难审查标准,大力开展法律援助“应援尽援”惠民工作

根据省市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相关要求,五华区以区委办、区政府办的名义下发了《五华区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进一步扩大了法律援助事项范围,放宽经济困难审查标准至低保的2.5倍,并对一些特殊的当事人和特殊事项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特别是农民工、残疾人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劳动保障、社会保险、工伤损害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的;70岁以上以及患有重大疾病的老年人等。

(三)深入贯彻落实新《刑事诉讼法》,全面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顺应新《刑事诉讼法》的要求,区司法局和公安五华分局联合制定了《五华区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实施意见》,明确了侦查阶段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流程及各部门相应的职责,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刑事侦查阶段法律援助工作。2014年至2017年4月底,全区共办理侦查阶段法律援助案件96件,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二是成立五华区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并实行律师值班制度,由区司法局安排律师定时到工作站接待群众咨询。2015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和区看守所联合为在押人员开展法律援助“导航讲坛”系列讲座,共计开展法律援助专题讲座17场,涉及监室17个,听众约370人。三探索被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困难证明制度。按照看守所管理的相关规定,看守所除特殊情形外,不得与在押人员家属取得联系,为解决这一困境,区司法局尝试在押人员在填写申请时,注明家属联系方式,然后由区法律援助中心负责联系家属,并请家属按规定时限提供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尽最大努力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四是加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刑事法律援助工作。2015年至2017年4月底,全区共受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502件,残疾人刑事案件29件。

(四)创新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提高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

近年来,五华区法律援助在保留传统宣传方式的基础上,创新开展法律援助专项宣传活动,利用多种渠道和形式宣传现行法律援助政策,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近两年来,五华区先后开展了法律援助绿卡进低保户专项活动、法律援助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少数民族聚居地专项宣传活动、“关爱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宣传周、“急诊式”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宣传活动等大型专项活动。同时,五华区司法局还开通五华区司法行政、五华区法律援助、五华普法等微信公众号,通过新媒体大力宣传法律援助。

(五)规范法律援助服务行为,加强监管,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和水平

五华区先后制定了《五华区法律援助案件规范管理办法》、《五华区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规程》等相关规定,细化受理、审查、指派等服务流程,优化受理审查方式,合理指派符合资质条件的承办机构和人员承办案件,推行点援制,即让受援人自主选择承办律师。同时,五华区从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和加强监管两方面入手,持续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一是鼓励和引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加大指派律师办理案件力度。同时教育和引导法律援助人员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执业规范,提供符合标准的援助服务。二是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价、监督等机制,实行动态监控,强化全程监督,通过案卷档案抽查、庭审旁听等方式加大了对援助案件的监管力度。

二、关于建立五华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场所的工作情况

因受场地和经费限制,目前五华区尚未建成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大厅,但2009年9月已在五华区残疾人便民服务中心成立五华区法律援助中心残疾人分中心,该分中心的设置严格按照临街、一层、无障碍的要求进行打造,为了方便残疾人办理法律援助,区司法局和区残联联合开展了以“援助网络无盲区、援助队伍无盲区、援助宣传无盲区、援助措施无盲区、援助设施无盲区”为主要内容的残疾人法律援助“五个服务无盲区”活动。5年多来,五华区共办理残疾人刑事案件共计63件,民事案件124件,解答来电咨询189余人次,解答来访咨询215余人次,真正为残疾人撑起了一把公平正义的保护伞。同时,五华区还将法律援助的触角延伸到村(小组),在厂口12个少数民族居民小组、沙朗陡坡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吉兴苑居民小区、春城慧谷居民小区等建立法律援助联系点,方便群众在家门口就能获得法律援助服务。

2014年,司法部印发了《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意见》要求,要不断健全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有效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大力拓展公共法律服务领域,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快建立健全符合国情、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法律服务需求。为贯彻落实司法部、省市司法行政部门关于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的文件及会议精神,五华区将从筹建法律援助接待大厅转向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上来。目前,区司法局已印发了《五华区司法局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的实施方案》,并完成五华区普吉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春城慧谷小区公共法律服务点的筹建。在今年年底之前,区司法局将争取建成五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1家。这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的打造,将整合和进驻包括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法治宣传等司法行政职能,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提供公益、专业、均等、便民的综合性、“一站式”服务。对实体平台的管理,区司法局将一如既往地执行接待大厅的管理制度,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等相关工作制度,杜绝群众“多跑路”现象。

在积极打造实体平台的同时,五华区司法局还与北京律品科技有限公司合作,积极开发“五华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线上APP。该APP包含了实体平台的所有职能,可以为关注这一APP的网民提供在线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在线申请、普法宣传等各项司法行政职能,做到不出家门就能了解法律知识、申请法律援助等。同时,在建成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区司法局还将投放若干五华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终端机,来访群众也可以在终端机上进行操作,大大方便了群众。该项工作已在积极推进中,预计在今年下半年,五华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APP将如期完成,为五华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公共法律服务。

联系人及电话:李娅妮 63626185

五华区司法局(印章)

2017年 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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