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区民族宗教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云府办明电〔2016〕68号)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昆政办函〔2016〕25号)要求,今年以来,五华区民族宗教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科信局的帮助下,认真落实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为目标,深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赢民心,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现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 区民族宗教局政务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实行政府信息公开,让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民族宗教局的工作,参与监督依法行政是完全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我们充分认识到,政府公开工作的成效不能局限于一朝一夕,要使政府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必须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和监督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我局及时制定政务公开相关工作方案:一是设立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为确保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按要求落到实处。同时,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我局还成立了由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兼任的五华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领导小组,并要求各领导小组严格按相关工作要求将工作落到实处,如遇成员工作变动的,要及时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相关人员。二是设立必要的办公设施,并明确了专(兼)职人员负责维护。三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四是认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及培训教育。五是结合保密工作要求建立信息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评议考核等相关工作制度。六是规范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适时更新。七是按照法定范围公开政府信息、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八是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程序、依照申请公开程序。九是按规定受理、答复。十是除政府网站外,采用昆明日报、粘贴公告等形式公开信息。十一是按规定处理举报事项。十二是对本地区、本部门实施的制度进行网上宣传,承诺书及承诺事项上网并利用统一平台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二、 区民族宗教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局编制了《五华区民族宗教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五华区民族宗教信息公开目录》,需要获得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五华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wh.km.gov.cn)上查阅《目录》或者直接搜索信息,也可以到五华区民族宗教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查阅(办公地址:华山西路1号12楼)。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2016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为60条。
三、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费用。
五、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还面临着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是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组织制度、落实制度及监督考核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更严格规范的管理,强化监督考核,加大督办力度,并继续做好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公开力度,让信息公开工作日常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