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 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 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法治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顺利实施完成,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得到深入宣传,普法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活动深入开展,“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以案释法”等重点工作深入实施,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广大公民的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全区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逐步形成,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加快法治五华建设奠定了坚实的社会基础。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重要部署,对法治宣传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公民法治观念,大力提升全区法治化水平,对于服务协调推进“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做好全区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中发〔2016〕11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云发〔2016〕25号)和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昆发〔2016〕20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 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中央、省、市的安排和部署,紧紧围绕五华“创新驱动、文化引领、产城融合、生态宜居、幸福和谐、跨越发展”总体发展思路,以创新发展为动力,以提高全区公民的法律素质和法治信仰为导向,以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落实普法主体责任为抓手,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为支撑,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为保障,突出五华特色,发挥新媒体、新技术宣传优势,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创建活动。为统筹推进五华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建人文魅力核心区,筑产业升级新高地,在全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区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全面形成。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向纵深发展、向广度拓展,基础更加牢固、内容更加丰富、形式更加多样。重点区域、重点人群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效开展,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增强。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扎实推进,全区法治化建设成效明显。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切实提高,国家工作人员厉行法治、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明显增强,党员尊崇党章、严守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成为常态,广大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进一步提升。
(三)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动服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为全面实施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坚持依靠群众,服务群众。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群众的现实法律需求为驱动,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方法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使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为党员群众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有机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和党内法规建设活动全过程,教育引导党员群众积极参与法治实践活动,接受法治熏陶,提升法治素养。
——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根据不同部门、行业及不同对象的实际和特点,分类指导,分类施教,突出抓好重点对象、重点区域的法治宣传教育。
——坚持创新发展,注重实效。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加快创新发展,不断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创新,着力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 主要任务
(一)大力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在全区普遍开展宪法学习教育,重点学习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最根本保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建立完善宪法宣誓等制度,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加强学习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认真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五华区法治宣传周等宣传活动,通过开展宪法主题宣传活动、举办宪法专题讲座、组织宪法知识竞赛等形式,着力提高全区广大公民特别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教育引导一切组织和个人以宪法为根本遵循,主动运用宪法,自觉维护宪法,保障宪法实施。
(二)大力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自觉性,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学习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宣传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深入学习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法治宣传教育的新部署、新要求,准确把握法治宣传教育方向和目标任务,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效果。
(三)大力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把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大力学习宣传民法、刑法、行政法等国家基本法,着力提高全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大力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推进依法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全区公民参与民主政治的意识和水平,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大力学习宣传完善市场经济秩序、防范金融风险、加强知识产权和环境资源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法治经济,建设美丽五华。大力学习宣传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特别是保障老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权益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就业、医疗卫生、食品安全、扶贫、慈善、劳动与社会保障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推动全区公民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学习宣传国家安全、保密和公共安全领域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禁毒防艾、反恐反邪教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加强边境管理、维护边疆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公民国家意识、安全意识和预防能力。大力学习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民族区域自治和地方性法规规章,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谐。大力学习宣传互联网领域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网民依法规范网络行为,促进形成网络空间良好秩序。大力学习宣传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调解、信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全区公民依法表达诉求、依靠法律手段解决纠纷、应用法律武器维护权益。引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在传播法律知识的同时,注重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法治观念和法律原则,引导全区公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四)大力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力度。突出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遵循党章、维护党章。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大力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党章和党内法规的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五)大力宣传法治实践活动。法治实践是深化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途径。大力宣传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进依法行政、完善依法决策等的重大部署、重要举措和重要成果,宣传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依法行政的标准、程序、要求和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公民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宣传司法体制改革、审判公开、检务公开等取得的重要成果,宣传司法实践活动中的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宣传公正司法取得的重大成果,提高司法公信力。大力宣传公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先进人物的先进事迹和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良好经验,宣传普法工作中取得的丰硕成果,引导全区公民相信法律、依靠法律、运用法律。加强对外法治宣传力度,扩大法治五华影响力。
(六)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以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实践为主旨,将法治宣传与文化建设相融合,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民族文化强区总体战略,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统一部署,共同推进。统筹全区法治文化建设布局,全面推进法治长廊、法治广场、法治主题公园建设,大力开展“法润小区”、“民族法治文化场所”等建设,积极推进社区、学校、企业等法治文化园地建设活动,打造一批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功能完备的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充分发挥区属执法机关、专业文化团体、业余文艺团体和文化馆(站、室)的作用,积极开展法治题材文学艺术作品创作,集中创作一批反映社会主义法治实践和人民群众法治生活的艺术精品。鼓励、支持、引导区属文化团体和公民个人参与法治文化创作,繁荣法治文化,培育法治文化精品。充分利用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契机开展法治文化活动,组织开展花灯、小品、法治文艺演出等活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进一步提升公民的法治文化修养,形成全区普遍关注法治的文化氛围。
(七)大力推进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创建。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认真开展国家、省、市级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努力提高全区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深化法治单位、法治企业、法治学校、民主法治社区等创建活动,全面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大力培养“法治宣传骨干”、“法律明白人”,建立推广社区法律顾问、法治副主任等制度,教育引导社区公民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
(八)大力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与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相结合,大力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积极引导公民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逐步建立健全公民和组织违法失信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充分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提高公民思想道德水平,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创造良好人文环境。
三、 重点对象和要求
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对象是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流动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少数民族群众、宗教教职人员及信教群众。
(一)大力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建立完善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年度述法制度,把学法用法结果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把法治教育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把宪法和法律法规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把法律法规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入职培训、晋职培训的必训内容,保证法治培训课时和培训质量。进一步建立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建立健全学法用法档案,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结果作为晋职晋级的重要参考。在其他各类培训中,设置一定比例的法治教育培训内容和课时。建立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网络平台,提高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效果。
(二)大力推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系列,按照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相关要求,在区属各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在小学普及宪法基本常识,在初高中增加法治知识内容。推进中小学校法治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加强在校学生的法治教育,将宪法和法治教育课本纳入免费教科书范围。根据“中小学教师国家培训计划”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法治课教师培训工作。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组织开展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全面落实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工作制度,切实发挥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的职能作用。加强对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效果。全面推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积极打造具有一定规模、软硬件设施达到一定标准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三)大力推进流动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认真履行法治宣传教育主体责任,加大对辖区范围内流动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方式,采取有效措施,在流动人员居住地、工作场所等重点区域,开展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维权、计划生育等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加大对流动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律服务力度,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加强法律服务,及时了解流动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实际需求,引导流动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开展互动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帮助解决涉法问题,切实维护全区和谐稳定。
(四)大力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制定关于法律进“两类组织”、进商会等工作方案,按照先试点后推广的方式,全面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法治宣传教育。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重要内容,以党建工作促进法治宣传教育,以法治宣传教育深化党建工作。区属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业务指导部门和行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要担负起“谁主管谁普法”的主体责任,采取有力措施,教育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提高守法自律、服务社会的责任意识,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五)大力推进少数民族群众、宗教教职人员及信教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推广运用“五用”工作法,即:用民族干部宣讲法治、用民族语言传播法治、用民族文字诠释法治、用民族节庆展示法治、用民族文化体现法治,强化对少数民族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扶贫工作内容,探索建立少数民族聚居地法治宣传教育结对帮扶制度,深化少数民族聚居地法治宣传教育。建立完善宗教教职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注重从宗教教职人员中选拔培养普法骨干,积极引导和推动宗教教职人员向信教群众开展法治宣传,提升宗教教职人员及信教群众的法律意识。发挥职能优势,制定相关普法措施,加强少数民族群众、宗教教职人员及信教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四、 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运行机制。区委、区政府要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评估体系,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综治考核和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事项。区人大、区政协要建立定期视察法治宣传教育制度。法治宣传教育主管机关要认真履行统筹、指导、监督、检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职责。区属各单位、各部门、各行业要按照“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原则,自觉履行法治宣传教育社会责任,积极支持配合并定期向区普法办报告工作。各人民团体、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基层自治组织等要自觉承担应尽的普法社会责任,健全完善普法调协工作机制,根据各自特点和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二)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主体责任制度。建立法治宣传教育主体责任制度,区委对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区属各单位、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进一步完善“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单位、行业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项目。制定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考核办法,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推动责任制落实。区属各党组织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切实履行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的职责,把党内法规作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正面典型倡导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为党内法规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三)进一步健全“以案释法”制度。建立健全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以及其他法律服务人员等“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司法实践活动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使案件审判、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群众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按照《昆明市五华区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以案释法”活动,丰富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加强司法、行政执法案例整理编辑工作,推动相关部门面向社会公众建立司法、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发布制度。相关部门要利用新媒体开设“以案释法”栏目,要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以及其他法律服务人员等运用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使“以案释法”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四)进一步健全公益法治宣传制度。制定媒体公益法治宣传管理办法,建立媒体公益法治宣传激励机制,推动公益法治宣传在公共场所的延伸覆盖。相关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履行普法社会责任,制作普法公益广告,开展公益法治宣传活动。通过新媒体平台,开设法治栏目、讲堂等,对社会热点和重大案(事)件开展法律解读。通过《生活与法》漫画期刊,对发生在现实生活中的一些典型案例进行诠释,积极引领社会法治风尚。
(五)进一步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公共场所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推动在公共场所和服务窗口单位、窗口岗位增加法治宣传教育功能。全面推动区属党政群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各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在办公场所设立固定法治宣传栏(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法治文化角,在其主管主办的刊物上开设法治宣传栏目。加强基层法治宣传教育公共设施体系建设,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力争用五年的时间,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宗教活动场所以及区属各社区普遍建立起功能完备、适应新形势要求的法治宣传教育阵地。
(六)进一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进一步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切实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事业单位职工、社区居民、流动人口的法治宣传教育,努力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创新法治宣传教育载体,积极运用网络传播平台,推进“互联网 法治宣传”行动。开设普法网页,积极运用微博、微信、客户端开展普法活动,传播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充分发挥我区“动漫工作设计室”的优势,加大漫画、动漫、微视频、公益广告等作品的制作,提高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普法益民服务水平。建立法律专家、学者人才库,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为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发展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
五、 工作步骤
第七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至2020年结束,分3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2016年上半年。区属各单位、各部门根据本规划精神和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单位、本部门的五年规划。同时,做好“六五”普法工作总结和“七五”普法宣传、发动工作,全面推动“七五”普法规划的启动实施。各单位、各部门制定的“七五”普法规划或实施意见,报区普法办备案。
(二)组织实施。2016年下半年至2020年上半年。区普法办根据规划要求制定年度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同时,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制定《五华区“七五”普法检查验收量化标准》,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规划的贯彻落实。区属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区普法办的安排和部署,每年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中,区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开展中期检查工作,重点对规划确定的宣传任务和工作措施的推进情况进行检查,并进行表彰。
(三)检查验收。2020年下半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由区普法办具体负责,按照自下而上的原则,区属各单位、各部门对本单位、本部门“七五”普法规划的贯彻实施情况,对照《五华区“七五”普法检查验收量化标准》,进行自检自查,并向区普法办报告。在此基础上,区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将会同区属相关部门对全区“七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进行总结表彰。
六、 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区委、区政府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经常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全区法治宣传组织机构建设,切实解决人员配备、基本待遇、工作条件等方面的问题。区人大、区政协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区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领导,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区普法办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指导、监督、检查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每年要将规划的推进情况向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机关报告,确保“七五”规划的贯彻实施。
(二)加大经费保障。加大法治宣传教育经费投入力度,根据省、市要求,全区法治宣传教育经费按照每年人均不低于1元的标准,纳入区财政预算,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确保经费能满足工作需要。把少数民族聚居区、宗教活动场所、社区的法治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等建设所需经费,纳入区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统筹安排,一体建设。区属各单位、各部门要把法治宣传教育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预算。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要把法治宣传教育所需经费列入年度经费支出计划。把法治宣传教育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加大资金投入。加大对少数民族聚居地和贫困社区经费支持力度,积极利用社会资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三)加强监督保障。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督查力度,区人大、区政协通过视察、现场督查、下达督办通知书等方式,对重点区域、重要部门重要事项、重要活动的法治宣传教育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区目督办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核力度,建立平时考核、专项考核与检查验收相结合的考核评价机制。认真组织开展“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和总结验收工作,按照省、市的要求,建立与中期检查和总结验收对象、范围、周期相对应的表彰奖励项目、类别和额度。建立完善法治创建评选机制,积极参与全国、省、市组织开展的法治创建评选活动。构建创新激励机制,在中期检查和总结验收表彰时,设立创新奖项,对重要创新性工作及人员予以表彰,引导、鼓励区属各单位、各部门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创新活动。
(四)加强队伍建设。区属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注重培养法治宣传教育骨干队伍。以能力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队伍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强化业务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积极引导律师、公证员、人民调解员参与普法宣传,进一步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构建覆盖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的普法联络员网络,确保法治宣传教育无死角。加强普法人才库建设,建立有效激励机制,调动法律专家、学者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和引导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服务人员、大专院校法律专业师生加入普法志愿者队伍,畅通志愿者服务渠道,健全完善管理制度,打造一批普法志愿者优秀团队和品牌,提高志愿者普法宣传水平。
(五)加强调查研究。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积极解决问题,努力推进工作。区属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刻分析新形势下法治宣传教育的特点,准确把握规律,深入分析不同普法对象对法治宣传教育的不同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要认真总结、宣传、推广本单位、本部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注重发掘法治宣传教育新亮点、形成新特色、打造新品牌,努力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