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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5177-202112-478162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09-09-07 15:54
名 称: 《五华区林地林木流转办法》政策解读

《五华区林地林木流转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09-09-07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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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

为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森林资源,规范五华区辖区范围林权流转,维护林地使用权人和林木所有权人的权益,《云南省集体林地林木流转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五华区实际,制定了五华区林地林木流转办法。

二、主要内容

   五华区林地林木流转办法共七章二十九条,分别为总则,流转原则,流转范围、方式与期限,流转管理,流转服务,法律责任,附则。

在总则部分,明确了本办法所称林地、林木流转,是指林地使用权人或林木所有权人依法将林地使用权或林木所有权按一定程序和方式,全部或部分转移给他人从事林业生产和经营的行为。

在流转原则部分,明确了林地、林木流转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开、依法,有利于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社会公共利益,林地、林木权属无争议流转原则。

在流转范围、方式与期限部分,明确了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等可流转的林地、林木类型,转让、租赁、承包、互换等林地林木流转方式,林地使用权的流转期限,不超过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林地原承包人承包期的剩余年限。

在流转管理部分,明确了林地、林木流转的当事人应当签订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统一确定的书面流转合同及集体经济组织流转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的具体程序。

在流转管理部分,明确了流转服务主体、办理时限。

在法律责任部分,明确了林地使用人或林木所有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集体林地林木流转工作负有监管责任的单位和部门未按本办法规定开展林权流转工作需承担法律责任。

在附则部分,明确了本办法解释范围及试行时间。

原文链接:http://www.kmwh.gov.cn/c/2009-09-07/561422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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